浙江省首个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评估报告完成并通过验收

长兴生态环境 · 2021-10-12 15:10

日前,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低碳中心”)指导下,组织召开了新厂区(3#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专家评审会,成为全省第一家完成阶段性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专家验收的水泥企业。

 

经过省低碳中心悉心指导,新厂区(3#生产线)全面达到阶段性超低排放水平:

(1)有组织排放方面

窑尾烟气颗粒物采用高效袋式除尘,二氧化硫采用窑灰-石膏湿法脱硫,氮氧化物采用分级燃烧+精准SNCR脱硝,保证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小于阶段性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减排效果明显。


(2)无组织控制方面

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和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采取密闭、封闭等措施,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置收尘或抑尘装置,有效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并在厂内主要产尘点周边布设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和高清视频监控。同时,建立了全面的无组织排放管控平台,对全厂的无组织排放源点位和控制措施进行监管。


(3)清洁运输方面

评估期内(2021年6、7和8月)大宗物料和产品的清洁运输比例分别达到86.55%、85.59%和85.03%,连续3个月大宗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均满足大于80%要求。厂区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扫地车、洒水车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完成编码登记,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等相关要求。

近年来,长兴县积极打造示范亮点,强化专家指导,邀请省低碳中心和环科院专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对水泥企业超低排放评估进行调研指导,提出可行性方案;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和抽测检查频次,倒逼企业加速推进深度治理,成效明显。

围绕水泥行业抓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拉高标杆,在“超低排放”中找突破。

一是强化清洁能源

长兴县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园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应用等工作。目前全县累计完成58家燃煤(油)耐火企业101座窑炉全部实施煤(油)改气、煤改电工作,专项设备投资1.56亿元;9家琉璃瓦企业全部采用燃气,累计淘汰煤气发生炉56台;铸造行业实现铝壳中频炉、冲天炉清零,全部采用燃气或电能源;两家日用玻璃采用全氧燃气炉窑,旗滨玻璃1条线改造成燃气玻璃炉窑,日燃气用量达到15万立方米/日。

二是强化清洁运输

长兴县推进工业炉窑企业大宗物流清洁运输,建成全国最长全电物流输送带,江海直达解决运输污染。南方水泥公司一期输送带项目在2017年启动建设,2018年投入运行,累计投资5.2亿元,全长近22公里,年运输水泥熟料1000万吨,项目列入交通运输部绿色示范项目。二期输送带为浙皖联动长三角一体化项目2019年启动,2021年3月建成。该项目总长13公里,年运输水泥熟料600万吨,是目前长三角地区最长的跨省水泥物料全电物流输送带。将“空中运输走廊”往广德县境内延伸,投产后,安徽广德南方、洪山南方产出的水泥熟料将搭乘全电物流输送带二期,嫁接一期输送带直接在小浦物流码头,再通过江海联运直达上海、杭州等大城市。

一期项目预计减少运输车辆往返约2400车次。全年可节约燃油2026吨,减少尾气排放14278吨,有效减轻了扬尘、噪音、尾气污染,大大改善了区域环境。二期项目可减少600辆/日柴油货车运输,年减少粉尘排放500吨、氮氧化物1000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是强化超低排放

全县水泥行业2017年全部完成提标改造(长兴地区石灰石含硫量较高,实施脱硫),达到行业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从30、200、450毫克/立方米分别下降到20、100、320毫克/立方米,较浙江省执行国家排放标准特别限值提前一年。2019-2021年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氮氧化物从320毫克/立方米下降到100毫克/立方米以下,其中长兴南方5000吨/日生产线稳定达到50毫克/立方米以下;颗粒物从20毫克/立方米降到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从100毫克/立方米下降到35毫克/立方米以下。

南方水泥3#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成为全省首批通过超低评估的水泥熟料企业和粉磨站企业,继续引领全省,可喜可贺。预计可再减少颗粒物500吨/年、二氧化硫360万吨/年、氮氧化物3700吨/年排放量。

编辑: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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