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海运物流供应链的稳定和畅通,事关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保障。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面深化,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已从传统的安全生产层面,拓展到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安全层面,“保障战略物资运输安全,保障重要战略通道支点安全,实现物流供应链畅通和海运业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新发展阶段海事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海事系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要的抓手之一。
“十四五”期是全国海事系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海事战略地位,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当好先行的关键5年。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水上主要行政执法力量,海事要当好“两保一实现”的主力军、让航行更安全的国家队、让水域更清洁的捍卫者、让航运更便捷的推动者、让全球海事治理体系更成熟的建设者,围绕“12395”工作思路,奋力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这其中关键在于推动“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并将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事发展的核心主线。
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应明确建设目标和内容。“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是利用北斗导航、卫星通信与遥感等技术,构筑全球组网的交通安全应急卫星系统,是以“陆海空天”4个维度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我国对管辖水域、国际海域的监视、管理、保障能力的重要工程。通过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我国管辖水域水上船舶动态的全面掌控、现场执法的指挥高效、重要通道和战略支点的即时感知,实现战略物资运输安全有效保障、交通要素全面协同、应急突发事件有效处置,全面保障海上供应链安全畅通,维护好国家海洋权益。
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应抓好体制机制改革。“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既要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提升,也要包括机制改革、产业服务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同步推进,这样才能对“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形成全面支撑。
一是建设全要素的“水上大交管”。健全水上交通动态管控机构体系,建立跨区域水上交通管理机制,深化监管和服务保障资源的综合利用。畅通指挥调度,加强上下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服务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推进江海联运、海铁联运、无水港建设及陆上运输与海上运输安全监管标准的互融互通。以建设各自贸试验区为契机,加强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规则方面的探索创新,以包容审慎态度支持智能航运和涉水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推动高端航运服务业发展。对标我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着力引导船舶使用清洁、绿色、低碳能源,降低碳排放,推动形成航运业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模式。持续推进以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为主的行政管理机制改革,精简航运领域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放宽市场准入,减少行政干预,提升供应链效率。
三是积极推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研制,推动我国海事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海事标准国际化。建设海事领域国际合作基地,建立国际海事高端智库与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深化海事领域国际科技合作,提升海事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引领国际海事创新技术发展。
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应坚持顶层设计。“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正确把握以下几组关系,使其成为保障海上供应链安全畅通的生力军。
一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坚持整体推进,增强“陆海空天”各维度装备设施和机制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坚持重点突破,优先采取最有效保障海上供应链安全畅通的方案举措,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二要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做好顶层设计,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抓成效,积小胜为大胜。
三要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破除陈旧过时的建设理念模式,毫不动摇地将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作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力牵引。
四要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建设过程中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将自身发展需求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之中,实现错位发展、协调发展、有机融合,形成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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