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山东 这些省也禁止跨省置换!
日前,山东工信厅发布了山东省建材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针对水泥行业发展重点,提出要整合退出低效产能,并明确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产能转入。
我国经济步入中高速发展期后,水泥行业长期处于高位运行期,水泥产能快速扩充。随着我国经济步入调整期,产能过剩问题一再加剧,产能与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行业内关于产能置换的讨论声此起彼伏。
2020年12月16日,由工信部发布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有关跨省置换的表述如下:跨省产能置换,须由出让产能企业制定产能出让方案,报出让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示、公告。
早在2017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7]337号》中就明确规定,产能置换应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置换的,产能指标应由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主管部门分别核实确认,在各自门户网上公告。
2018年8月,由工信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中明确规定,跨省置换的,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产能指标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告,转入地(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在公示产能置换方案前,应由转入地省级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跨省置换听证会。
据此可见,关于跨省置换的规定日趋严格但依然可行。但是从近年来的水泥行业发展历程来看,由于区域新增产能分布不平衡,大量新增产能涌入的区域市场一度趋于“瘫痪”状态,一步步沦为价格低谷。
是否应该禁止或限制跨省置换成为行业共议的话题,部分省市也先后出台相关细则限制产能跨省置换。
事实上,除了山东省明令严禁省外熟料产能转入,山西于2018年4月印发的《山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水泥行业用于置换的产能,须为山西省境内的产能。
2020年10月,辽宁省工信厅印发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实施细则》也明确规定,水泥熟料用于置换的产能,须为辽宁省境内的产能。
据中国水泥网了解,虽未出台明文,但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等省都有相应规定限制跨省置换。此外,四川、湖北省虽没有相应的规定,但从近年的情况看,还没有省外置换的先例。2018年工信部发布的《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明确,四川省引导逐步调整退出水泥熟料产业。湖北省鄂州市、神农架林区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为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编辑: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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