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十一五”能耗要再降13%

2006-07-07 00:00

  2005年,广东省每万元GDP能耗0.88吨标准煤,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3%;每万元GDP用电量1353KW,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8%。从省经贸委获悉,因为厉行节能降耗,从1991至2004年14年间,广东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353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3万吨。今年将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能源利用监测能力建设等七大重点工程,并计划建立GDP能耗公报制度。

  广东能耗为全国平均的63%

  “广东单位GDP能耗全国最低”绝非一日之功,广东人“节能降耗”的工作想得早,做得早, 广东省经贸委昨天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1991至2004年14年间,全省万元GDP能耗从1990年的2.61吨标准煤下降至2004年的1.56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为3.62%。通俗的计算,14年间,广东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3533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3万吨,这大大缓解了能源供需矛盾,减少了环境污染。2005年,广东省每万元GDP能耗0.88吨标准煤,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3%;每万元GDP用电量1353KW,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8%。与全国各省相比较,广东省能耗水平在全国保持了较低水平。

  广东高耗能工业比重不大

  “广东是个经济大省,但是人们不知道,广东其实还是个能源资源匮乏的省份,据权威统计,广东人均拥有常规能源储量不到全国同类型的1/20。”广东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说,广东是一个能源供给对外依存度比较高的省份,全省大部分的煤炭、油以及一小部分的电力都需要从外省调入或依靠进口。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广东更要有一种节能意识和节能降耗工作机制。从广东这几年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中可以看出, 能耗低的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较高,特别是高耗能工业比重不大。广东近年来加大了工业适度重型化的发展,但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高的电子信息业、电器机械制造业、医药业等高效低耗能产业,陶瓷、印染、造纸等高耗能产业占工业的比重并不大。这样一来,广东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消耗的能源却在全国保持了较低的水平。

  “十一五”能耗要再降13%

  广东省经贸委表示,省委、省政府把节能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要求“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单位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要降低13%以上,其中,2006年要降低3%;今明两年,要大力抓好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和集约用地、节约原材料、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等六项重点工作。

  今年,广东还将出台更多的节能降耗措施,据记者从广东省经贸委获悉,今年广东还将首次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能源利用监测能力建设等七大重点工程。

  定时公布全省各市能耗水平

  同时,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10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统计和公示制度,定期发布全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建立项目能效评价制度,选择水泥、热电等重点耗能项目开展试点。

  此外,全省还将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严格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做好广州、深圳两个建筑节能城市的试点工作。

  广东省经贸委还表示,广东正在酝酿系列能源新对策,首先就是计划建立GDP能耗公报制度。

  据有关人士介绍,正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时公布各市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万元GDP电力消费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

  根据能耗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

  此外,广东还将着手修改《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节能法规的可操作性。依据能耗标准制定予以淘汰的落后工艺、产品目录,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建立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和再利用标识制度,加强节能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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