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防范三种情况
近日,生态环境部制订的《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在网上公开发布。根据《方案》,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并提出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扎实推进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十大重点任务,为重点区域扎实做好“十四五”开局之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结合工作实际,反思近年工作落实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全方位落实好方案,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杜绝三种情形发生。
一是掉以轻心,松懈麻痹。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综合落实协同防控,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37.5%、35.1%,重污染天数分别下降70%、65%。特别是今年夏季,重点区域绝大多数城市臭氧污染防控取得良好成效,优良天数同比大幅度增加,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地方在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过程中容易出现掉以轻心、松懈麻痹的思想,有的思想不够重视,有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够扎实,还有的对以往出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近年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仍不稳固。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上半年“两高”行业产品产量、煤炭消费量等出现反弹,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增大。应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定树立打硬仗、打苦仗、持续打好攻坚战思想,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清单不实,协同失利。扎实做好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应急减排工作,是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环节。而确保这一环节真正做准、做实、做到位的前提条件,恰恰是要看应急减排清单编得准不准、实不实。从以往的经验看,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差、预期的防控目标不能如期实现的问题,与应急减排清单编制粗心大意密切相关。
因此,应着眼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综合防控目标任务要求,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针对地方特色行业,结合实际污染排放水平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梳理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等保障类企业名单,细化除小微涉气企业外的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做到减排清单涉气企业覆盖全、保障类企业名单真实有效、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可落地、可核查。
应按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对于单独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须作为独立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不得将多个独立排污许可证企业生产工序合并共同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不得以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等难以核查的方式制定。在绩效分级过程中,应加强中控数据记录的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应纳入中控数据记录。同时,要扎实树立协同防控思想,做到真心协同、主动协同、精准协同,谋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最佳成效。
三是弄虚作假,抵消治理成果。造假是精准综合治理和重污染天气防控的大敌。从近年环保检查、督察发现的问题看,由造假导致的防控失利问题尤其严重。因此,要从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准备阶段开始,牢固树立真抓实干思想。通过入园进企地毯式检查的方法,全面严查假治理设施、假治理环节、假治理问题。通过逐级、逐企、逐环节审核把关和逐级签订责任状,保证书等方法,把各类企业、各项重点治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头上,把工作落实到《方案》要求上,确保减排清单真实准确,应急响应及时到位。
在秋冬季全过程开展环评文书、监测数据打假专项行动,及时曝光造假行为,严厉打击串通造假行为,对有造假前科的企业和个人实施提前教育警示。建立打击设备、环评、监测、清单、应急响应等技术和管理造假的全环节群众监督机制,对可能产生造假行为的治理环节提前把关查漏,让造假行为无所遁形。
编辑: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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