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山东8家水泥及区域联合公司涉嫌垄断被查,罚款2.28亿元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21-02-09 13:05

刚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淄博联和水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淄博联和”)及相关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的处罚决定。

决定显示,1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8家涉案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57.2万元并处2018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计14172.3万元,罚没款共计22829.5万元。

详细处罚如下:

 

处罚公告原文如下:

 

据悉,此次被处罚的淄博联及相关公司涉嫌垄断案件2019年4月就已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在当年4月24日杭州举行的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代表就曾提出,“山东水泥行业涉嫌垄断的情况比较严重,发现的线索主要来源于举报和媒体的公开的报道。出现了划分市场、价格垄断,甚至一些平台成立了价格审计委员会。”(《警!反垄断局告诫会上对水泥行业说了什么?下一步该怎么走?》

天眼查数据显示,成立于2017年2月的淄博联和公司由淄博当地多家水泥企业联合发起。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临朐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9.23%、19.23%、18.27%、15.38%、14.42%、7.69%和5.77%。

淄博联和及相关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是进入2021年以来,水泥行业第二起被公告处罚的涉嫌垄断案件。1月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四川水泥协会及多家水泥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总计近6000万。(《垄断!四川水泥协会及多家水泥企业被罚近6000万!》

决定书显示,四川省水泥协会因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被处罚,四川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四川省星船城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被处罚。

编辑: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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