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延长至2021年底

齐鲁晚报 · 2021-06-01 18:07

为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事故发生,山东省应急厅决定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延长至2021年底,并下发《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指出,整治内容包括综合整治重点和非煤矿山企业整治重点两方面。综合整治重点主要针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不扎实、双重预防流于形式、安全执法宽松软、监管人员量少质弱、包保责任制不完善等7个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非煤矿山企业整治重点主要从安全生产责任制走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风险隐患管控走形式、违法违规生产建设、使用淘汰工艺及设备、外包工程管理混乱、民爆物品管理混乱、安全培训考核质量低、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应急处置体系不完善、生产系统安全条件脆弱、动火作业管控不力、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尾矿库不按设计运行、基建矿山监管不严、露天矿山安全管理不到位、中介技术服务质量低等17个方面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停产矿、关闭矿、技改矿、基建矿、外包工程、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建立有效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思想、责任、作风、落实上查摆大排查大整治不深入不扎实,矿山安全大排查搞形式、走过场,问题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制度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突出执法检查精准性、实效性,确保隐患问题查的实、查的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予以顶格处罚。  

通知指出,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必须考核合格,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采矿等矿山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采矿、地测、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5年以上地下矿山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深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解决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者辨识评估不全面,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问题。  

据悉,本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压茬开展。从现在起至6月底为大排查大整治阶段,7月至11月底为整改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底为巩固提升阶段。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施策、综合整治,大力提升全省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编辑: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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