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关于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
股票简称:青龙管业 股票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0-016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0】904号文核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25.00元/股。截至2010年7月26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7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346737.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9,653,262.43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10YCA1012号验资报告。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25316.43万元,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0年7月31日已先行投入89,754,318.19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单位:元)
土地投入
固定资产投入
流动资金投入
合计
1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PE复合管技改项目
2,045.41
5,681,607.50
5,681,607.50
2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4,980.00
21,505,076.00
29,124,655.63
3,860,000.00
54,489,731.63
3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7,860.00
10,752,538.00
-
10,752,538.00
4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
9,010.92
13,775,474.39
5,045,966.67
18,821,441.06
5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420.10
-
合计
25,316.43
32,257,614.00
48,581,737.52
8,905,966.67
89,745,318.19
因募投项目天津海龙一期实际投入金额超出计划投资金额,该项目按计划投资金额49,800,000元进行置换,以上项目需置换85,055,586.56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0年8月10日出具了“【XYZH/2010YCA102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截至2010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单位:元)
土地投入
固定资产投入
流动资金投入
合计
1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PE复合管技改项目
2,045.41
5,681,607.50
5,681,607.50
2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4,980.00
21,505,076.00
29,124,655.63
3,860,000.00
54,489,731.63
3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7,860.00
10,752,538.00
-
10,752,538.00
4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
9,010.92
13,775,474.39
5,045,966.67
18,821,441.06
5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420.10
-
合计
25,316.43
32,257,614.00
48,581,737.52
8,905,966.67
89,745,318.19
审计机构意见:“青龙管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85,055,586.56元。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等额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5,055,586.56元。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对《关于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0YCA102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结论为:与实际情况相符。4、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5,055,586.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对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2010年9月25日,公司已全部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共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85,055,586.56元。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