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关键词:管桩、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事故分析
1、前言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的大力推进,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一大批新建的管桩生产企业的加盟,给行业的发展壮大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与日本、韩国等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管桩行业的总体还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管桩生产装备、技术水平、安全管理等还处于处级阶段,"大而不强"是现阶段我国行业发展的特点。
近年来,管桩企业在组织生产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已经成为建材工业中的高危行业[1]。管桩行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工艺设计对安全隐患的考虑不够周到;2)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4)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缺失;5)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6)安全投入不足;7)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完善;8)应急救援工作不到位,等等。一些生产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的有关技术规定,但没有系统性,缺少规范性的操作标准;不少新建的管桩生产企业还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给管桩行业的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
2009年12月1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09]260号"关于印发2009年第二批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安全生产要求》行业标准已被正式列入2010~2011年度建材行业标准制定项目计划,该标准的起草工作由嘉兴学院管桩应用技术研究所负责。2010年4月17-1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安全生产要求》行业标准制定的第一次工作会议。根据无锡会议确定的工作计划,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开展了标准的调研,寄发了大量的标准调研函,现收到18家分布全国各地的管桩企业的回复。根据安全事故发生的作业岗位、事故原因等,现将这些调研材料作一统计分析,以便为管桩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参考。
2、统计样本
根据已经收到的18家管桩生产企业的安全事故调研材料,对这些提交调研材料的企业作地区分布、企业生产规模、建厂时间等作分析,见表1、表2、表3所示。
表 1 提交安全事故调研材料的企业地区分布
表 2 提交安全事故调研材料的企业生产规模
表 3 提交安全事故调研材料的企业建厂时间
上述的统计企业情况中,有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福建省、天津市等,基本包含了我国管桩企业的主要产地,而且与各省市的管桩生产企业比例基本一致;统计企业的生产规模,有年产大于2000万米的特大型企业,也有年产500~1000万米的中型企业,还有年产小于200万米的小型管桩生产企业;同时,建厂时间有10多年的老厂,也有投产5~10年的,以及生产不到5年的新厂。
为了保护提交安全事故统计资料的企业的管理隐私,本文中隐去具体的企业的名称。
3、数据统计
将收集到的18家管桩生产企业的381起安全事故进行汇总,按照管桩生产的各个工序环节,分别加以数据统计汇总。各工序项目有:"钢筋加工(含骨架制作及吊运)"、"砂石加工及水泥输送"、"混凝土搅拌(含砂石及水泥计量)"、"混凝土摆渡及布料"、"合模作业"、"预应力张拉作业"、"离心作业"、"混凝土离心余浆及运输"、"常压养护作业"、"脱模作业及吊桩"、"清模及装模作业"、"高压养护作业"、"成品及钢模堆放作业"、"其它作业(含吊机等检修、焊接、气割、锅炉生产、端板加工等)"、"触电事故"等15个子项。统计的情况见表4所示。
由于管桩生产中,行车的吊运的作业十分频繁,而且,吊运作业又往往与上述作业同步,不少安全事故又是由行车的吊运作业引发的,为了统计,表4中最后,又设定"与吊运相关作业"一览统计数据。
在表4中,除汇总了本次所有18家企业的统计结果外,对我国管桩生产时间较长、生产规模较大而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家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分别作了统计,并加以对比。
4、数据分析
从表4中可见:
1)事故比例超过10%的工序有:"钢筋加工(含骨架制作及吊运)"、"其它作业(含吊机等检修、焊接、气割、锅炉生产、端板加工等)"等2项。
2)事故比例5%~10%的工序有:"混凝土摆渡及布料"、" 常压养护作业"、"脱模作业及吊桩"、"成品及钢模堆放作业"等4项。
3)事故比例3%~5%的工序有:"合模作业"、"离心作业"等2项。
4)事故比例1%~3%的工序有:"砂石加工、水泥输送"、" 混凝土搅拌(含砂石及水泥计量)"、"预应力张拉作业"、" 混凝土离心余浆及运输"、" 清模、装模作业"、"高压养护作业"等6项。
5)事故比例小于1%的工序有:"触电事故"1项。[Page]
表 4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
6)所有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中,与吊运作业相关的安全事故比例高达28.3%,几乎占1/3,可见,在管桩生产中,吊运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大,也是行业中需要解决问题的主要入口。若能解决管桩生产中的安全吊运作业,就将大大降低发生的安全事故的频率。
7)广东某大型企业(一)提交的材料中列举了138起各种不同的安全事故,其统计数据与全部统计数据比较接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浙江某大型企业提交的材料中列举了56起各种不同的安全事故;广东某大型企业(二)提交的材料中列举了36起各种不同的安全事故。从分析的结果可见,企业提交的安全事故的数据越多,其分项统计结果与总的统计的数据越接近。
8)上述统计材料中,只将发生的事故次数作统计,没有将事故的严重性加以区分和归类。事实上,据标准起草小组了解的情况,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离心作业”、“常压养护作业”、“高压养护作业”、“成品及钢模堆放作业”这4个工序环节,在“混凝土搅拌”、“钢筋加工”、“脱模作业及吊桩”、“清模、装模作业”这4个工序环节也时有发生。
9)上述统计仅仅就18家管桩企业的调研回复材料作数据处理,未就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事故作实地考察核实。
10)对已经发生的管桩生产安全事故可见,既有“人的不安全因素”,也存在“物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不安全因素”,但“人的不安全因素”是最关键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不安全环境因素被忽略,也可能出现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还可能造成事故隐患,并触发事故的发生[2] 。
5、建议
上述管桩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中,由于管桩生产企业回复的样本偏少,部分管桩生产企业对公布本企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存有顾虑,在回复材料中没有将本企业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给予如实反映,一些企业避重就轻,只将近期企业中发生的较轻事故作了反馈,未将已经发生的严重事故的信息提供给标准编制小组。但是,从已经回复的分布全国各地的、生产规模大小不一的、建厂时间长短不一的18家管桩所提交的381件生产安全事故中,可以反映出管桩行业生产企业中的大致情况。
目前,《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安全生产要求》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在此请管桩生产企业及安全生产的技术人员给予关注和支持,尽早与标准起草小组联系,并提供本企业建厂以来的安全事故统计汇总材料(szjyh888@163.com <mailto:szjyh888@163.com>, 13067552088, 0573-83643367),标准起草小组将充分听取各管桩生产企业及行业专家们的建议和意见,尽快提交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 。
参考文献
[1] 于缘宝,浅谈管桩厂的安全环境及安全生产技术,中国混凝土水泥制品协会预制桩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论文,西安, 2008.10。
[2] 蒋元海,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生产安全事故成因分析,中国混凝土水泥制品网,http://www.concrete365.com/news/2010/8-20/H143934705.htm。
作者介绍:1965年10月生,1984年9月考入武汉工业大学,1991年3月研究生毕业,教授,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主要从事高强混凝土制品的研究与应用开发等工作,身份证:420106196510056979
联 系 人:蒋元海
地 址:浙江省 嘉兴市 越秀南路56号 邮 编:314001
单 位:嘉兴学院管桩应用技术研究所
电 话:13067552088,0573-83643367
E-Mail : szjyh888@163.com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