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新昌县:启动“清河打非”行动 重点整治非法采砂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积极贯彻落实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科学部署,迅速行动,推动河道采砂领域涉黑涉恶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采砂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面貌不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下达“出征令”,部署清河打非专项行动。迅速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以“清河打非”行动为抓手,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优作风,把非法采砂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初始阶段。同时,制定《严厉打击县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全力推进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拧紧“警示阀”,形成高压严打采砂氛围。通过电视台、法律讲座、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引导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及时举报和协助查获非法采(运)砂行为。宣传期间,累计发放手册1000余份,核查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5条,向属地政府发送《预警函》5份。
吹响“集结号”,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针对非法采砂活动呈现出“作案机具隐秘、采运分离作业、反侦查能力强”等新特点,新昌县强化非法采(运)砂行为管控力度,突出重点水事问题、高危风险隐患河段、重点人员等要素的管控,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定点值守、动态巡控;联合治水办(河长办)、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实施建筑市场监管,禁止无合法来源砂石;加强行刑衔接,对查获的非法采(运)砂机械设备,逐案“过筛”,深挖打击幕后团伙以及“保护伞”“关系网”。截至目前,开展联合专项行动6次,责令停止非法采砂点19处,责令整改取缔非法制砂点22处,查扣非法采砂铲车2辆、运输车6辆和非法采砂设备一批,移送案件线索9件,恢复河岸面积8500平方米。
编辑:戴冬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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