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违规被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茂余混凝土有限公司等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违规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渝建质安〔2020〕28号)要求,我委于近期对9个区县16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抽查,抽查发现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查发现,我市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企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控制与管理、试验室管理和出厂检验管理等环节存在未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等问题。其中,重庆茂余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市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华冠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首溪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铁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典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远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预拌混凝土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部分生产企业主要人员中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或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二是部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完善,未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编写;三是个别生产企业未按要求提供进场材料合格证,未按要求进行留样或留样样品数量、封样及留样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未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测或检测频率不足;四是个别生产企业配合比设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或与实际生产配合比不一致,未定期对生产用衡器进行检定或校准,计量偏差为负偏差且超过标准要求;五是部分生产企业的试配室温湿度环境、仪器设备安装不符合标准要求,未按标准要求进行试验;六是部分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的频率开展出厂混凝土坍落度试验,混凝土标养室留样试件数量少于出厂检验台账中试件数量,出厂检验试件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未按实际情况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进行统计。
二、处理意见
(一)重庆茂余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市城投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华冠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首溪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铁川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典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庆远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未切实履行生产质量责任,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工作,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六个月。
(二)沙坪坝区、大渡口区、江北区、两江新区、大足区、永川区、丰都县、万州区等8个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照我委下发的执法建议书要求,督促相关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存在问题全面整改,逐项销号。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重庆茂余混凝土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整改,重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全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切实承担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责任,加强对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管理和出厂检验的质量控制,确保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同时,以本次通报问题为切入点,立即组织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应责令立即整改,对情况严重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我委将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飞行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继续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部分施工项目现场混凝土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联动抽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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