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低碳建筑”的推进尚需制度支持

江苏墙改办 · 2010-01-21 00:00

  各种建筑节能技术成为近几年住博会的亮点,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正自觉打造“绿色住宅”,可以说,在发展低碳经济、力推建筑节能的大背景下,建造“低碳建筑”将是房地产业大势所趋。但业内专家提醒,“低碳建筑”的推进尚需一系列制度支持,包括完善财政税收刺激政策、建立建筑节能评估体系等。

  就建筑节能评估体系而言,我国还没有完善的建筑物碳排放计算系统,这不利于设计阶段选择低能耗的、成本可控的建筑材料,也不利于建筑物在使用寿命期内的能耗监控和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减碳。在此方面,国外已有一些成功经验可借鉴。中国建筑节能委员会副主席、洲联建筑设计集团副总经理卢求介绍,德国2008年推出的DGNB可持续建筑评估技术体系是目前较为科学、专业的建筑物碳排放量计算方法。该体系分别计算建筑材料在生产、建造、使用、拆除及重新利用过程中每个步骤的碳排放量并相加,形成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碳排放总量。

  我国需要建立适合国内市场需求且经济成本上可行的建筑节能评估体系。中长期内,需要建立数据库,对各种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铝制品和内部装修材料,以及建筑设备等在生产过程中的能耗量做出全面统计和分析。同时,对不同地区厂家生产的各种建筑材料的单位能耗进行标识和追踪;建立轻钢、新型轻质混凝土结构、复合材料结构体系等的追踪,使建筑材料的碳排放量计算有科学依据。

  就经济刺激政策而言,我国正在加快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建筑体系,完善各种财政税收刺激政策已刻不容缓。我国已经实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项目财政补贴制度,但支持建筑节能的财政税收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不少专家建议,对符合节能型建筑标准的建筑投资者、消费者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比如对投资者实行一定的营业税优惠,对购买者实行一定的契税优惠。增加能源使用的成本,如对大型公共建筑制定能耗限额标准,并配套实施超定额使用能源加价的政策;在旧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中,可实行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分摊制度,政府补贴占大头。此外,还可发挥金融政策的刺激作用、完善建筑节能服务机制。

  当然,推进“低碳建筑”体系的尽快形成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政府完善政策、企业积极参与、媒体正面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可喜的是,我们看到不少地方政府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建筑节能,不少企业也在打造绿色建筑,而性价比较高的低碳建筑也逐渐受到市场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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