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东海岛工程必须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

2009/09/27 00:00 来源:湛江市建设局 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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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湛江市建设局在东海岛试验区召开推广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工作会议。该区建设局全体人员,区财政、房管、规划、执法、公安、环保等部门,以及各镇、各村委会,有关建筑工程公司有关负责人参加。

  湛江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吴兰生首先介绍了全市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情况。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湛江市预拌混凝土使用量60.16万立方米,散装水泥供应量46.16万吨,使用量56.16万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湛江市建设局副局长陈远进在讲话中首先阐明了国家和省、市对推广应用散装水泥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并着重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要充分认识推广散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说,开展这项工作有三个现实意义,一是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二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三是减少噪声、扬尘,改善施工环境。二、东海岛要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东海岛在作用商品混凝土方面,由于条件限制落后于其他地方,目前,东海岛已建立了搅拌站,今后,东海岛要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没有批准可不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必须全部使用。三、东海岛相关职能部门要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推进这项工作,为东海岛的大开发建设作出贡献。

  东海岛试验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余国胜代表该区党委、政府在会上讲话。他说,目前该区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落后全市水平,这与当地的城建发展水平长期滞后有关。当前,东海岛正进入大建设时期,到处都是工地,如果不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到处是拉水泥、沙、石的车辆,尘土飞扬,各个工地日夜搅拌机轰隆隆,会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破坏岛内环境。他要求全区各镇、村委会等要加宣传力度,扭转居民的思想观念,尽快把此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强调,东海岛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必须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当地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并拆除自拌混凝土设备。对拒不停工和拒不拆除自拌混凝土设备的施工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不得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未经批准擅自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将其记入企业和有关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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