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推行商品混凝土为何屡遭尴尬

遂宁日报 · 2009-05-18 00:00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如何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建筑质量,减少建筑工地噪音、二次污染等环境问题,成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全体市民十分关注的问题。推行商品混凝土在建设工程上的使用,对解决这些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年来,遂宁市正在实施这一有利举措,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不少尴尬。这项举措究竟在实施中又出现了哪些问题,而我市又该怎样有效地推行预拌商品混凝土呢?为此,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与分析。

  政策背景

  推行绿色建筑 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据悉,现场搅拌混凝土所产生的城市噪音、粉尘、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愈加严重,成为城市建设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商品混凝土的出现、使用则成为城市社会进步、文明施工的良好体现。因此,国家建设部、商务部、公安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规定:城区建设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实行集中预拌混凝土。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采访中,记者获悉,《遂宁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明确要求,“重点建筑工程和市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投资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应该使用商品混凝土。”为此,我市政府在2005年3月1日出台了《遂宁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遂宁城区(含各园区)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实行集中预拌混凝土。随后,我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执法局等管理部门又发出了专门的文件和通知,对其进行补充。

  问题剖析

  价格差距成逃避主因 加强监管才是最终出路

  毫无疑问,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成本要稍低一些,所以我市依然有不少建筑企业固执地使用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但从综合成本来考虑,虽然建筑成本有所增加,但从长远看政府可以减少大量修复损坏的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的费用。

  首先,很多建筑商、开发商认识淡薄。所谓混凝土现场搅拌,就是用敞车将河沙、石子、包装水泥等原材料运到建筑工地,人工配料搅拌成混凝土。所谓混凝土集中搅拌,就是搅拌站设在远离城市人工作生活的地方,将原材料通过具有资质的试验室配方, 用电脑控制程序生产出混凝土成品,用密闭的专用车辆运输到工地并泵送浇筑建筑物。前者因各种原材料进入城市对环境的污染,约5%的水泥灰流进大气对人体造成伤害,人工配料还不能保证混凝土质量的连续性。后者,用科学的生产方式解决了以上问题,因此,各大城市均强制推行商品混凝土。可见,使用集中预拌商品混凝土,从城市环保的大局和质量保障的大计出发,是必然趋势。政府和老百姓认识到了,但建筑、开发商的认识就颇有差距。因为政府是代表大局和长远利益,而少数建筑、开发商代表的是个人和短暂利益,这种认识的缺陷导致了他们对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抵制。

  其次,价格差距是推行难的主要原因。据调查,少数工地违规进行现场搅拌,私建移动站,最主要原因是现场搅拌混凝土与商品混凝土存在价格之间的差异。我市目前商品混凝土的售价在340元/m3~350元/m3之间以(30为基准),在与周边地级市商品混凝土价格比较中我市是最低价格。现场搅拌的混凝土与商品混凝土目前价差在60~80元/m3之间,这部分差额是由以下部分组成:税费23元/m3;运输成本10元/m3;外加剂17元/m3;设备折旧费及管理费20元/m3;利润10元/m3,从差额组成来看,我市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是比较合理的,这也是大规模工业生产与手工操作的正常差距,不存在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暴利。

  最后,加强监管,是推行商品混凝的最终出路。“可以这样说,商品混凝土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只是需要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一位建筑材料商对记者说,目前我市园区内一些建筑工程项目现场搅拌影响极坏,而一个更让人担心的情况是,有关部门早前已经明示要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但这些项目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 我市政府《管理办法》明确的主管部门为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目前我市散水办既无人力,更无执法权,形同虚设。属地管理之后,市建设局和市执法局又不能具体管理到各园区,没具体管理的责任单位。一旦出现了问题,各园区将该项管理职能推向市散水办,而散水办则无法行使管理职能,造成互相推逶,效能低下,领导批示不能得到更好的执行。第二,《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现场搅拌”界定不明确。而建筑开发商就在工地之外建移动搅拌站,逃避“现场搅拌”之嫌。此外, 政府从管理办法出台后,各职能部门配套措施不力,在办理施工手续、工程竣工验收的过程中没有是否使用商品混凝土相关的管理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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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状况

  现场搅拌问题突出 集中搅现实状况拌遭遇瓶颈

  遂宁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以公开拍卖经营权形式分区域规划组建了三个集中搅拌的商混站。据悉,这三个集中搅拌站获得经营权后,分别投资近2000万元组建了目前最新生产技术的四条生产线,仅二分之一的产量就能满足现在遂宁城区建筑的混凝土用量。

  市城区一家商混站的负责人介绍,遂宁推行商品混凝土从2007年5月1日开始,正常运行近两年,客观地说,对保证建设质量、提高建设速度、有利环保节能、对我市顺利创卫创优起到了极好的作用,然而好景堪忧。他介绍,2008年7月的一天中午,市城区城南某工地上机声隆隆,搅拌机转动的声音震耳欲聋,工人们在满天尘土中搬运、装填水泥,水泥包装袋扔得到处都是,污水泥浆横流到了马路上。下班过往的行人纷纷绕道,掩鼻疾步尽快离开这里。生活在附近小区的居民无处可躲,饱受噪音粉尘之苦后,他们向政府热线投诉。

  而这样的情况,并非少数。“目前,园区建筑工地现场搅拌问题比较突出。”采访中,记者获悉,尽管遂宁市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禁现”:“擅自现场搅拌的,责令其停工,限期改正”,但记者走访一些施工现场发现,自行搅拌的现象并不少。据了解,从2008年4月以来,我市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逐步开始抬头,个别工地私自建立现场搅拌移动站,影响极坏。

  据介绍,建筑单位现场搅拌混凝土,除质量难以保证、增加建筑工人劳动强度外,建筑单位还不予纳税,且难以杜绝建筑单位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的现象。而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是独立建筑施工之外的生产企业,却按产值的固定百分比纳税。

  建议措施

  学习周边经验 整治现场搅拌

  对于推行商品混凝土出现的实际问题,不少业内人士纷纷建言献策,他们提出的措施、办法都非常具有可操作性:

  首先,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治理现场搅拌的建筑工地,迅速遏止现场搅拌蔓延。保证我市建设质量,保住来之不易的创优、创卫成果,为下一步全国创模创造条件。

  其次,为保证商品混凝土市场供给,职能部门认真指导、管理其价格和生产,落实《管理办法》,从源头上禁止现场搅拌,学习周边地级城市南充、绵阳、内江、宜宾等城市的管理经验。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证和竣工验收时各建设工程须持有使用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资料。

  再次,为保证该项管理的责任到位,学习南充、宜宾等市的经验:给市散水办人力物力,并授权专项管理和执法,直接管到各园区。鉴于遂宁城区管理体制的具体情况,应将该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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