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水泥(上)
前言
本标准是对国家标准GB3183-82《砌筑水泥》的修订。对于砌筑水泥,我国及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等国家的共同特点是强度较低,但其他技术指标如细度、凝结时间和三氧化硫等与波特兰水泥基本相同。
本次修订参考了美、英、法和德等国家的砌筑水泥标准,扩大了混合材料品种,并规定其掺加量;取消氧化镁要求及125、225标号;同时增加275标号、流动性、泌水性指标及试验方法;并对检验规则等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生效日期起,同时代替GB3183-82《砌筑水泥》。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标准化研究所、蒲城罕井水泥公司、河北省高碑店新兴水泥厂和高碑店华北水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甄向贤、方德瑞、张继民、辛国良、张瑞和。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砌筑水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砌筑水泥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砌筑砂浆和抹面砂浆的砌筑水泥的生产和检验。砌筑水泥作其他用途时,必须通过试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5-92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T 19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177-85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T 203-94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 1345-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
GB 1346-89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 1596-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2419-94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2847-1996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GB/T 5483-1996 石膏和硬石膏
GB 6645-86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B 9774-1996 水泥包装袋
GB 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
GB 12958-91 复合硅酸盐水泥
JC/T 417-91(96)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铬铁渣
JC/T 418-91(96)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钛矿渣
JC/T 454-92(96)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增钙液态渣
JC/T 722-82(96) 水泥物理检验仪器 胶砂搅拌机
JC/T 742-84(96)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YB/T 022-92 用于水泥中的钢渣
3 定义
凡由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水泥混合材料,加入适量硅酸盐水泥熟料和石膏,经磨细制成的和易性较好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砌筑水泥,代号M。
水泥中混合材料掺加量按重量百分比计应大于50%,允许掺入适量的石灰石或窑灰。水泥中混合材料掺加量不得与矿渣硅酸盐水泥重复。
4 材料要求
4.1 水泥混合材料
系指符合GB/T 203、GB 1596、GB/T 2847、GB 6645、JC/T 417、JC/T 418、JC/T 454、JC/T 742和YB/T 022的混合材料及按GB 12958附录A要求所新开辟的活性混合材料;石灰石中的Al2O3不得超过2.5%。
4.2 石膏
应符合GB 5483的规定。
4.3 窑灰
应符合JC/T 742的规定。
4.4 助磨剂
与GB 175的要求相同。
5 标号
砌筑水泥分175、275两个标号。
6 要求
6.1 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含量不得超过4.0%。
6.2 细度
80μm方孔筛筛余不得超过10%。
6.3 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60 min,终凝不得迟于12h。
6.4 安定性
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6.5 流动性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灰砂比 |
水灰比 |
流动度,mm |
1:2.5 |
0.46 |
>125 |
6.6 泌水性
泌水率不得超过12%。
6.7 强度
各标号水泥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表2中数值。
表2
水泥标号 |
抗压强度 |
抗折强度 | ||
7d |
28d |
7d |
28d | |
175 |
9.0 |
17.5 |
1.9 |
3.5 |
275 |
13.0 |
27.5 |
2.5 |
5.0 |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