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GB13476-199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修订简介
2008-11-05 00:00
一、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
合理利用资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耐久性、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与国际接轨、保证管桩产品质量,促进管桩行业健康发展、使标准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
二、本标准与GB13476-1999的主要差异
1、修订
修订了引用文件的表示方法;
修订了产品分类;
修订了原材料及构造要求;
修订了技术要求;
修订了试验方法;
修订了检验规则;
修订了标志、产品合格证;
修订了贮存、运输;
2、增加
增加了管桩规格及预应力筋最小配筋面积;
增加了对端板最小厚度的要求;
增加了对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管桩所使用的骨料的要求;
增加了掺合料采用硅砂粉、矿渣微粉、粉煤灰的质量要求;
增加了抗弯试验用管桩最短单节桩长的要求;
增加了外径大于800mm且单节桩长大于15m管桩的弯矩计算公式;
增加了管桩吊装的要求;
增加了管桩的结构配筋;
增加了管桩的抗剪性能;
增加了非优选系列管桩规格及其力学性能指标;
增加了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计算方法;
3、取消
取消了对产品分等分级的规定。
三、修改内容
1、产品规格
GB13476-1999:管桩按外径分为:300mm、350mm、400mm、450mm、500mm、550mm、600mm、800mm和1000mm。
送审稿:管桩按外径分为300mm、(350mm)、400mm、(450mm)、500mm、(550mm)、600mm、700mm、800mm、1000mm、1200mm、1300mm、1400mm等规格。
注:括号内规格为非优选系列,其基本尺寸和力学性能指标见附录C。
2、产品型号及判定依据
GB13476-1999:按管桩的抗弯性能或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分为A型、AB型、B型和C型。管桩的抗弯性能应符合5.5的规定;A型、AB型、B型和C型管桩的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分别为4.0N/mm2、6.0N/mm2、8.0N/mm2和10.0N/mm2,其计算值应在各自规定值的±5%范围内。
送审稿:管桩按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分为A型、AB型、B型和C型。
管桩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公式中预应力钢筋的弹性模量、混凝土收缩系数、混凝土徐变系数、预应力钢筋的松弛系数,按下表中的参数取用。
计算参数表
序 号 |
名 称 |
符 号 |
数 值 |
1 |
钢筋弹性模量 |
Ep |
2×105(MPa) |
2 |
预应力钢筋初始的拉应力 |
σpi |
0.7fpyk |
3 |
混凝土收缩系数 |
εc |
1.5×10-4 |
4 |
混凝土徐变系数 |
Ψ |
2.0 |
5 |
预应力钢筋的松弛系数 |
γ0 |
O.025 |
[Page]
3、产品质量等级
4、结构尺寸
5、原材料
1)细骨料
GB13476-1999:细骨料宜采用洁净的天然硬质中粗砂,细度模数宜为2.3~3.4,其质量应符合GB/T14684的规定。
送审稿:细骨料宜采用洁净的天然硬质中粗砂或人工砂,细度模数宜为2.5~3.2(采用人工砂时,细度模数可为2.5~3.5),质量应符合GB/T14684的有关规定,且砂的含泥量不大于1%,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大于0.5%。
2)粗骨料
GB13476-1999:粗骨料应采用碎石,其最大粒径应不大于25mm,且应不超过钢筋净距的3/4,质量应符合GB/T14685的规定。
送审稿:粗骨料宜采用碎石或破碎的卵石,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25mm且不得超过钢筋净距的3/4,质量应符合GB/T14685的有关规定,且石的含泥量不大于0.5%,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不大于0.5%。
3)考虑到耐久性及一些特殊工程的要求,这次修订增加了对有抗冻、抗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管桩所使用的骨料的定性要求。
4)钢材
5)掺合料
GB13476-1999:掺合料不得对管桩产生有害影响,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验证。
送审稿:掺合料宜采用硅砂粉、矿渣微粉、粉煤灰等,硅砂粉的质量应符合JC/T950中表1的有关规定,矿渣微粉的质量不低于GB/T18046表1中S95级的有关规定,粉煤灰的质量不低于GB/T1596中Ⅱ级F类的有关规定。
当采用其他品种的掺合料时,应通过试验鉴定,确认符合管桩混凝土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5)端板
端板性能应符合JC/T947的规定,材质应采用Q235B,其厚度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桩套箍材质的性能应符合GB/T700 中Q235的规定。
钢棒直径,mm |
7.1 |
9.0 |
10.7 |
12.6 |
端板最小厚度,mm |
16 |
18 |
20 |
24 |
6、构造要求
1)主筋配筋
GB13476-1999:预应力钢筋应沿其分布圆周均匀配置,最小配筋率不得低于0.4%,并不得少于6根。
送审稿:预应力钢筋应沿其分布圆周均匀配置,最小配筋率不得低于0.4%,并不得少于6根,且预应力筋最小配筋面积应大于表2中的规定。
注:与预应力筋最小配筋面积对应的建议结构配筋见附录A。
2)螺旋筋
GB13476-1999:螺旋筋的直径应根据管桩的规格而确定,外径450mm以下,螺旋筋的直径应不小于4mm;外径500mm~600mm,螺旋筋的直径应不小于5mm;外径800mm~1000mm,螺旋筋的直径应不小于6mm。管桩螺距最大不超过110mm。管桩两端螺旋筋的长度范围1000~1500mm,螺距范围在40~60mm。螺旋筋的螺距偏差不得超过±10mm。
送审稿:螺旋筋的直径不应小于表4的规定。螺旋筋的螺距:管桩两端2000mm范围内为45mm,其余为80mm。螺旋筋的螺距偏差为±5mm。
外径D /mm |
型号 |
壁厚 t /mm |
预应力钢筋分布圆直径Dp /mm |
预应力钢筋配筋 |
外径D /mm |
型号 |
壁厚 t /mm |
预应力钢筋分布圆直径Dp /mm |
预应力钢筋配筋 |
300 |
A |
70 |
230 |
6Φ7.1 |
700 |
A |
130 |
600 |
13Φ10.7 |
AB |
6Φ9.0 |
AB |
26Φ9.0 | ||||||
B |
8Φ9.0 |
B |
26Φ10.7 | ||||||
C |
8Φ10.7 |
C |
26Φ12.6 | ||||||
400 |
A |
95 |
308 |
10Φ7.1/7Φ9.0 |
800 |
A |
110 |
700 |
15Φ10.7 |
AB |
10Φ9.0/7Φ10.7 |
AB |
15Φ12.6 | ||||||
B |
10Φ10.7 |
B |
30Φ10.7 | ||||||
C |
13Φ10.7 |
C |
30Φ12.6 | ||||||
500 |
A |
100 |
406 |
11Φ9.0 |
A |
130 |
16Φ10.7 | ||
AB |
11Φ10.7 |
AB |
16Φ12.6 | ||||||
B |
11Φ12.6 |
B |
32Φ10.7 | ||||||
C |
13Φ12.6 |
C |
32Φ12.6 | ||||||
A |
125 |
12Φ9.0 |
1000 |
A |
130 |
880 |
32Φ9.0 | ||
AB |
12Φ10.7 |
AB |
32Φ10.7 | ||||||
B |
12Φ12.6 |
B |
32Φ12.6 | ||||||
C |
15Φ12.6 |
C |
32Φ14.0 | ||||||
600 |
A |
110 |
506 |
14Φ9.0 |
1200 |
A |
150 |
1060 |
30Φ10.7 |
AB |
14Φ10.7 |
AB |
30Φ12.6 | ||||||
B |
14Φ12.6 |
B |
45Φ12.6 | ||||||
C |
17Φ12.6 |
C |
45Φ14.0 | ||||||
A |
130 |
16Φ9.0 |
1300 |
A |
150 |
1160 |
24Φ12.6 | ||
AB |
16Φ10.7 |
AB |
48Φ10.7 | ||||||
B |
16Φ12.6 |
B |
48Φ12.6 | ||||||
C |
20Φ12.6 |
C |
48Φ14.0 | ||||||
700 |
A |
110 |
600 |
12Φ10.7 |
1400 |
A |
150 |
1260 |
25Φ12.6 |
AB |
24Φ9.0 |
AB |
50Φ10.7 | ||||||
B |
24Φ10.7 |
B |
50Φ12.6 | ||||||
C |
24Φ12.6 |
C |
50Φ14.0 |
注:1、若采用不同于表A.1中规定的钢筋直径进行等面积代换,代换后预应力钢筋最小配筋面积应符合表2的规定,钢筋的间距不小于2倍钢筋直径,且应大于粗骨料最大粒径的4/3。
2、由于GB/T5223.3中低松弛螺旋槽钢棒的最大直径为Φ12.6mm,对于直径大于1000mm的C型管桩,采用Φ12.6mm钢筋配筋时,钢筋的间距太密,不利于浇灌混凝土,建议采用质量符合4.1.3.1条要求的Φ14.0mm的钢筋。
7、混凝土设计强度及强度等级要求
GB13476-1999:放张预应力筋时,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低于35MPa,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低于40MPa。
送审稿:放张预应力筋时,管桩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低于45MPa。
8、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GB13476-1999: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5mm。
送审稿:预应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应符合GB50010的有关规定,其厚度不得小于40mm,外径300mm管桩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5mm。
9、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
10、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
A型、AB型、B型和C型管桩的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分别为4.0N/mm2、6.0N/mm2、8.0N/mm2和10.0N/mm2,其计算值应在各自规定值的±5%范围内。A型、AB型、B型和C型管桩的抗弯性能指标见表1。
[Page]
11、抗弯性能
12、抗剪强度
由GB50010和材料力学剪力计算公式 算出剪切荷载,式中τ的计算:
式中:τ — 产生斜拉裂缝时的剪力,N/mm2;
t — 管桩壁厚,mm;
I — 混凝土截面相对中心轴线的附加力矩,mm4, ,r0为桩的外半径,mm,r为桩的内半径,mm;
S0 — 相对中心轴线以上截面中心轴的截面静矩,mm3, ;
σpc — 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N/mm2;
Φ — 系数,取0.5;
σt — 混凝土抗拉强度,N/mm2;日本取5.39 N/mm2,我国C80混凝土取2.22N/mm2,因管桩为离心生产,计算时需考虑离心工艺系数(1.9),即便如此,用我国的混凝土抗拉强度计算得到的开裂剪力仍较日本的要小。标准中的开裂剪力采用我国的混凝土抗拉强度计算,因此是偏安全的。
13、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
GB13476-1999:混凝土拌合物应在搅拌站或喂料工序中随机抽取,制作标准尺寸试件,并与管桩同条件养护,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见GBJ81。
送审稿:
6.1.1 混凝土试件的留置
6.1.1.1当混凝土配合比调整或原材料发生变更时,应制作三组试件。
6.1.1.2每拌制100盘或一个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应制作三组试件。其中:一组试件检验预应力钢筋放张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一组试件检验28d的混凝土抗压强度(采用压蒸养护工艺时,检验出釜后1d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另一组备用或检验管桩出厂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
6.1.2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
6.1.2.1混凝土拌合物应在搅拌站或喂料工序中随机抽取,制作标准尺寸试件,并与管桩同条件养护。
6.1.2.2检验强度等级的试件,拆模后放入标准养护室养护至28d(采用压蒸养护工艺时,出釜后冷却至常温)。
6.1.2.3 检验出厂强度的试件,拆模后与管桩同条件养护。
6.1.2.4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1的有关规定。
14、管桩抗弯试验方法
GB13476-1999:管桩的抗弯试验采用简支梁对称加载装置,如图2所示,其中,P的方向可垂直于地面,也可平行于地面(管桩的轴线均与地面平行)。
管桩接头处抗弯试验方法与6.3.1相同,应使接头位于最大弯矩处。
送审稿:管桩的抗弯试验采用简支梁对称加载装置,如图2所示,其中,P的方向可垂直于地面,也可平行于地面(管桩的轴线均与地面平行)。外径小于1200mm且单节桩长不大于15m时,a=0.5m;外径大于800mm且单节桩长大于15m时,a=D。
抗弯试验用的管桩,单节桩长不宜超过表1中相应外径规定的长度上限值,也不得小于表8中规定的抗弯试验用管桩的最短单节桩长。
两根管桩焊接接头的抗弯试验方法与6.3.1相同,且两根管桩焊接后长度不得超过表1中相应外径规定的长度范围,也不得小于表8中规定的抗弯试验用管桩的最短单节桩长,接头应位于最大弯矩处。
表8 抗弯试验用管桩的最短单节桩长
外径D
/mm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1000 |
1200 |
1300 |
1400 |
最短单节桩长 /m |
5 |
6 |
7 |
8 |
9 |
10 |
12 |
14 |
15 |
16 |
15、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
GB13476-1999: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若抽10根中,不符合某一等级的管桩不超过二根,判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为相应等级。
送审稿:外观质量:全部符合5.3条规定的管桩,判外观质量为合格;若符合5.3条表5中第2、4、5、6、7、8、9、10项规定,其余项经修补能符合相应规定的管桩,判外观质量为合格;不符合5.3条表5第2、4、5、6、7、8、9、10项中任意一项规定的管桩,判外观质量为不合格。
尺寸偏差:若抽取的10根管桩全部符合5.4条规定,则判尺寸偏差为合格;若有3根及以上不符合5.4条规定,则判尺寸偏差为不合格;若有2根及以下不符合5.4条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产品全部符合5.4条规定,判尺寸偏差为合格,若仍有1根不合格,则判尺寸偏差为不合格。
抗裂性能:若所抽2根全部符合5.5.2条和5.5.3条规定,则判抗裂性能合格;若有1根不符合5.5.2条和5.5.3条规定,应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进行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1根不合格,则判抗裂性能不合格;若所抽2根全部不符合5.5.2条和5.5.3条规定,则判抗裂性能为不合格。
16、 关于耐久性问题
对于有特殊要求及腐蚀、抗冻环境下的管桩,应对其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和生产工艺等进行控制,并按设计要求混凝土保护层等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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