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专利维权为研发创新保驾护航

2008/09/0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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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技术好比在战争中占领制高点、抢占有利地形,它是领跑者的技术,是领跑者的有利武器。

--易小刚

专利是领跑者的技术和武器

  早在2005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视察三一时就叮嘱三一“加强专利申报,制定专利保护战略”。2007年三一科技工作会议上,三一集团董事长梁稳根再次强调“第一流的理念”,要求全体三一科技人员树立自信心,自主创新。随后,三一集团首席科学家易小刚面对中国工程机械行业自主创新媒体采访团时表示,三一一直将专利申请保护与科研开发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视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立志使三一产品成为所在领域的数一数二品牌。

  无论是第一流的理念还是“数一数二”战略,三一高层始终都有这样的共识:专利技术就是研发创新保驾护航的卫士。

  易小刚对专利曾有过精辟的诠释:“专利技术好比在战争中占领制高点、抢占有利地形,它是领跑者的技术,是领跑者的有利武器。”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道路上,三一以技术领跑者的角色和行动诠释“品质改变世界”和“三个一流”的深刻内涵,通过“加强专利申报,制定专利保护战略”等有利措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技术。

  据了解,目前三一已具体实施了创新战略、预防侵权战略、专利权运用战略、抢先和许可战略。在抢先和许可战略上,公司尤其对影响其他企业发展的专利,和关系未来发展的技术及预期可以取得的专利进行了抢先申请。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三一重工成立了知识产权委员会,制订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专利的申报程序及其它知识产权工作流程与要求,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对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根据其水平、市场前景和自身需要,选择专利申请的类型、时机及申请国家,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另据统计,目前三一集团共申请专利860件,授权专利500多件,国际国外申请专利30多件,专利申请的数量处于世界工程机械行业的前列。

  对专利申请,易小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认为专利申请不能单纯地为了数量,而是要能真正起到保护自我知识产权的作用。易小刚要求,今后所有专利在申请之前,必须召开评审会,评审会通过之后才能报送上一级审批。同时,专利审查必须专家化。

  在提高专利申请数量的同时,三一集团的专利申请质量也确实得到了飞速的提高。近几年,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增加,专利申请前的检索与评审得到越来越严格的控制,专利维权队伍进一步壮大、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专利对研发创新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进一步加强。

  专利战略是企业运用专利这一武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谋求企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重大措施和策略。易小刚认为,三一只有形成强大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创新成果及时申请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占领市场的制高点。

三一知识产权屡获殊荣

  2002年,三一重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为“全国专利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转塔、转台高压油管连接头”专利获湖南省职工十佳专利奖。

  2004年,三一重工入选 “全国专利工作试点企业”。

  2004年,三一重工工程机械行业第一家知识产权战略平台--科技资讯港开通,其中包含了中外专利数据库,该数据库目前是全国最全面的专利数据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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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三一重工入选湖南省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先进集体,三一集团第一副总裁、首席科学家易小刚获湖南省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2006年,三一重工被评为“全国专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三一重工“一种静液压传动平地机”发明专利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2007年6月,三一入选湖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2007年,三一重工入选“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陈路长获“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工作者”。三一重工是湖南、也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唯一入选的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三一专利维权铸盾工程

  为维护自主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保护创新成果,三一集团采取了多项措施开展专利维权的“铸盾工程”: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组织架构。在集团的授权下,三一以国际知名企业为标杆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架构,并日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务认真把关,在规避他人专利的前提下,加强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专利利益的力度。各下属单位亦逐步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网络,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二是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近年来,三一建立健全了《研发项目专利与创新考核细则》、《专利维权手册》、《专利维权工作流程》、《专利诉讼指导办法》等规章制度,对集团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制定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规划,进行全面布局。根据装备制造领域的市场竞争对手、专利技术特点、市场的占有情况,以及对该领域未来发展的影响,三一进行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了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著作权保护等与品牌传播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划。

  四是构建中外专利信息数据库。三一利用国际互联网络,构建了可与国外专利信息动态相链接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并与多家国际知名公司进行合作,建立了世界上非常先进的信息数据库系统和平台。该库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查询方便快捷,员工可通过有效的专利文献检索,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提高科研起点,消除重复研发,推动创新,避免侵权。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人员的专利意识和业务素质。三一采取了包括入司教育、专门培训等在内的多种方式,结合现实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广大员工进行专利技术保护教育,增加其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权益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一专利维权“铸盾工程”必将使“以维权加强保护,以保护指导申请,以申请促进研发,以研发推动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维权 产业报国的另一种解读

  ——三一重工诉三汇利公司专利侵权案随感

  2008年8月8日清晨,一份盖有鲜红的山东省高院大印的民事终审判决书展现在我眼前:法院驳回了三汇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要求三汇利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三一重工损失2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快速浏览之后,我难抑心中的喜悦,并在第一时间与同事分享。然而,作为本案的亲历者,我的欣喜之情很快被一种莫名的情绪所淹没。调查、取证、立案、技术分析、证据交换、开庭、一审判决、对方上诉、补充证据、再开庭、再判决……在历时一年多纷繁复杂的办案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了维权的艰难和作为行业领跑者的三一,在应对同行业专利侵权时的那种特有的取向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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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赶赴现场、查找侵权设备的时候,发现取证工作出乎意料的艰难。曾经,我们顶着高达38摄氏度的酷暑,追踪到西南某地一处铁路隧道工程施工现场有一台涉嫌侵权的拖泵,却遭到拖泵主人的阻拦,坚决不许拍照,连续2日行程六百余公里的取证工作不得不再次搁浅,等我们走出隧洞,天已漆黑。

  其实,维权过程中,类似的经历还很多。知情者的顾虑和躲避、证人的阻拦、侵权者的狡诈,加之有时相关机关的推诿,无疑使得办案工作异常艰辛。艰辛的背后,还有公司付出的高昂的维权成本。

  专利技术一旦被他人无偿使用,由此而来的是:权利人的销售额骤降,市场份额下滑,巨额的研发投入无法收回,品牌形象受损,最终使专利权人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依常理,一经法院判定侵权,这些损失以及维权费用是可以从侵权者那里获得赔偿的。然而,因各种原因,我国专利侵权案的赔偿数额普遍较低。本案判决的赔偿额仅有25万元,与公司的损失明显不对称。

  面对维权的艰难和得不偿失的经济衡量,一般企业都会望而却步,不做深究。然而,不维权,专利侵权活动将会极度泛滥,由此带来的后果则不只是专利权人的巨额投入无法收回,更为重要的是:低价产品充斥市场,行业创新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市场主体囿于互相抄袭、重复仿制的怪圈,民族产业将永远在低端制造中徘徊。

  作为行业领跑者的三一,在其专利维权活动中却秉承了特有的取向和担当:维护行业正当的竞争秩序,避免专利侵权活动过度泛滥,引领行业技术革新的浪潮,追求行业的整体升级,最终实现品质改变世界的梦想;另一方面,通过一列维权案件的历练,提升应对来自国际巨头的更为凶险的专利攻防战的能力,积累经验,最终剑指全球知识产权规则的话语权。这也许就是三一产业报国的另一种解读。

李逵追讨李鬼 三一棒喝侵权者

  2007年年初,三一重工的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及客户都集中反映在江西有和三一重工一样的混凝土输送泵,其价格只相当于三一重工的一半左右。

  收到这样的信息,三一维权部门立即派人前往江西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多方收集信息和证据,消息被证实:江西地区确实存在生产外形类似于三一重工混凝土输送泵的企业,该企业叫南昌兴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曾经是三一重工的售后服务工程师,后来从三一出来创建了南昌兴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实际上该公司的混凝土输送泵除了外形酷似三一重工的设备,尤其是料斗外形和三一重工的专利一模一样外,其余部分采用的都是成本非常低的机械部件,但却利用外形和三一重工的设备相似的特点,宣称自己的设备和三一重工的一样,从而达到迷惑客户的目的。因为其低价优势,该公司的产品对三一重工的同类产品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通过周密的取证和准备,2007年11月30日,三一重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南昌兴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公司),要求对方停止销售侵权的混凝土输送泵并赔偿损失,“李逵”追讨“李鬼”就此拉开序幕。

  经过两次开庭和庭审激烈的辩论,2008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正式生效,判决结果要求:被告兴达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三一料的专利权(包括停止生产、销售、租赁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侵权产品使用者立即停止使用。

  至此,三一重工诉兴达公司的料斗专利权侵权纠纷终于落下帷幕,但对于专利侵权产品的制造者和专利侵权产品的使用者来说,判决书不只是纠纷处理完成的文件,更是对专利侵权者的当头棒喝。

  判决结果告诉我们:专利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不能再生产、销售或出租侵权产品了,而使用者也不能再购买、承租侵权产品了。如果生产者或销售者继续生产、销售、出租,使用者继续使用,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客户一般认为自己就算使用专利侵权产品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殊不知,对于专利侵权产品来说,使用者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使用者如果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专利侵权产品而购买使用,则不仅要停止使用,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使用者如果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专利侵权产品而购买使用,则至少要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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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侵权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除了应该履行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停止销售、生产、租赁侵权产品)和赔偿损失的法律义务,还将受到侵权产品使用者的追究。

  判决结果对于专利侵权产品的使用者来说很可能是无辜的,花钱买来的东西却因为侵权要停止使用,虽然停止使用后可以追究生产者或销售者的法律责任,可是侵权产品停止使用期间,用什么来及时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追究生产者或销售者的法律责任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用什么来弥补?任何一种答案对侵权产品的使用者来说都不可能避免必将造成的损失,甚至这种损失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是无法弥补的。

  因此,对于客户来说,购买专利侵权产品风险是很大的。就算自己购买的专利侵权产品只是因侵权被停止使用,自己可以追究产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但是,停止使用期间失去的是市场,是信誉,浪费的是精力,甚至从销售者那里获得的赔偿还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随着中国国际化步伐的不断深化,随着法制环境的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必将加大。对于市场上那些冒充“李逵”的“李鬼”们,对于那些不具有研发能力的侵权者,作为客户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眼前一时的廉价所迷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维权捷报

  ●三一重工诉山东鸿达建工集团等单位专利侵权纠纷终审胜诉,该案历时两年多,经历了一审、二审等法律程序。

  ●三一重工诉南昌兴达专利侵权纠纷胜诉并已生效,该案经历了两次开庭,经过非常激烈的法庭辩论。

  ●山东三汇利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侵犯三一重工“一种混凝土输送泵润滑装置”发明专利权一案,已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了三汇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法院认为三汇利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三一重工损失25万元。

  ●三一重工诉其他数家单位的专利侵权纠纷等待开庭或者判决。

三一专利保护第一案

  2001年,三一易更换砼活塞的泵送机构专利获得授权,该专利技术使用后可大大节约砼密封体更换时间,为客户创造价值。随后,国内很多泵车生产企业纷纷效仿,并将该优势作为销售亮点之一对客户进行宣传。这样严重影响三一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领导果断采取行动:依靠法律,保护创新成果。于是,三一维权人员决定对涉嫌侵权企业—山东鸿达建工集团展开了全面调查、取证。经技术对比、分析,该企业泵车涉嫌侵犯三一易更换砼活塞泵送机构专利技术。

  三一重工于2006年6月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侵权单位停止制造、销售、使用包含公司专利技术的泵车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件经3次开庭审理后,烟台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山东鸿达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侵犯三一专利权的被控侵权物的混凝土泵车的行为;每台侵权泵车赔偿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鸿达泵车的购买客户停止使用侵权泵车。

  判决后,山东鸿达建工集团不服, 2007年8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于2008年1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专利是企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的有力武器,山东鸿达侵权案是三一第一次利用专利技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取得胜利的案例,也是三一专利发展战略的有力体现。在激烈竞争的21世纪,三一将加大维权力度,真正利用专利和法律武器参与市场竞争,为公司进入世界五百强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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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专利战略——攻守结合

  在“中国企业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坛”上,英国知识产权研究所主席伊恩·哈维(Ian Harvey)认为,目前中国在世界市场上关键知识产权的数量还太少,中国企业大量投入研发项目,却没有很好地用专利来保护这些产品。在已申请的专利中,只有2%的申请是在中国以外的地方提交的。他表示,在今天的美国,公司市场80%的市值是依赖于知识产权,而在30年前,这一比例只有17%。今天的中国,也同样面临美国30年前的问题。他认为,如果中国公司想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竞争,应该至少提升30倍的专利申请量。

  因此,在经济全球化及知识经济成为新型经济的今天,知识产权战略在当今企业的发展中显得尤为重要,而专利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中又具有非常关键的地位。

  三一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从而保护和促进三一的技术创新走在世界的最前沿,并利用专利的合法垄断性,保护三一产品在技术上的垄断地位,实现市场的占领和拓展。

  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和护身符,专利战略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但最主要的可分为进攻战略和防御战略两种。

  专利进攻战略是指积极、主动、及时地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以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为企业争得更大的经济利益的战略。三一的专利进攻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基本专利战略,这是准确地预测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将核心技术或基础研究作为基本方向的专利战略。

  外围专利战略,即采用具有相同原理并环绕他人基本专利的许多不同的专利,加强自己与基本专利权人进行对抗的战略。或者在自己的基本专利受到冲击时,在基本专利周围编织专利网,采取层层围堵的办法加以应对。

  资本、技术和产品输出的专利权运用战略,即在资本、技术和产品输出前,先在输入国申请专利,保护资本、技术和产品的独占权的战略。

  专利回输战略,即对引进专利进行消化吸收、创新后,形成新的专利。

  专利防御战略是指防御其他企业专利进攻或反抗其他企业的专利对本企业的妨碍,而采取的保护本企业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一种战略。三一的专利防御战略则包括取消战略、公开战略、交叉许可战略3种。

  在实践过程中,三一的基本专利战略、外围专利战略、资本、技术和产品输出的专利权运用战略等仍需进一步加强,以巩固三一的专利堡垒。

  知识经济时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动力源泉就是知识主体创造的专利技术。一项知识主体的好的发明创造每每就意味着一个新企业、一个大市场甚至一个新产业的诞生。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充分发挥知识资源的杠杆作用,是中国企业迅速矗立于世界的一条重要捷径。三一集团在专利战略方面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与国际最优秀的企业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未来,随着专利战略战术的进一步完善,随着人才队伍的进一步充实,相信三一成为知识产权方面的顶级企业目标将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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