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预拌混凝土及预应力管桩行业监督管理情况通报
目前全市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28家(市区20家)、管桩厂8家,我站市政园林科负责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例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以及对管桩生产的监督抽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连建质[2004]477号文《连云港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暂行)》、连建质[2004]60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科每月针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转情况、生产工艺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等质量行为重点进行检查,对管桩生产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管桩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质量控制、原材料质量控制(试验室管理)、日常工作管理等四个方面,同时还对现场使用的水泥、粉煤灰、混凝土试块等进行随机取样检测。2008年上半年,共发出整改通知27份;对润丰、成泰、融锦、久和等预拌混凝土企业共记不良行为记录10次;对广厦、港龙等5家签发了暂停生产通知;对以上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了网上公示。
一、基本情况
1、人员配制和制度建设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都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试验室人员数量基本满足要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管理机构较健全,基本符合相应等级标准要求;标准规范基本齐全,使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总体上说,老厂在管理上要优于新厂。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主任不具备中级职称或不在岗,试验人员专业技能尚需进一步加强。各预拌混凝土企业都逐步建立、健全了配合比管理制度,但也有个别企业存在配合比管理混乱、试配记录不全等现象。质量管理制度目前大部分需要完善,如生产台帐、合同台帐、技术交底、合格证签发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有待进一步健全,与用户勾通渠道不畅,有的管理体系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大部分管桩厂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无企业试验室,无法有效开展质量自控。
2、设备和设施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均具备了生产所需的工艺、试验设备,有混凝土搅拌系统、混凝土运输车和混凝土输送泵,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工艺流程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工艺操作规程基本能满足要求并得到有效运用。大部分企业都能够做到对设施和设备进行的定期、不定期的保养和维护,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存在问题:少数预拌混凝土企业对设备保养和维护记录也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失真现象比较严重,未能体现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与控制措施。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都不够及时对计量、拌和设备进行法定计量检定;个别企业的电脑配料系统无法保留混凝土配合比生产数据,不利于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及发生计量事故后的调查溯源。同样,管桩厂的大部分仪器设备陈旧、更不能做到及时校验。
3、原材料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都在逐步加强对于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加强拌和楼生产与试验室的联系,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并按批复检等。
存在问题: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原材料(水泥)漏检现象,频繁更换水泥;使用的粉煤灰无备案许可证;碎石感观质量较差,针片状含量偏多;原材料送检偏低,甚至不送检。部分企业存在混凝土中随意掺加矿粉现象;个别混凝土企业未按配合比(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配合比)进行生产(个别企业单方水泥用量减少10%),甚至未进行试配的情况下生产混凝土。个别企业存在配合比管理混乱,试配记录不全,数据无法追溯。不少企业原材料存放无隔仓、无标识或者不规范,少数企业还存在进料仓有混料现象。大部分了安装筛砂设备,但基本上是流于形式,不能很好的利用。管桩厂存在的问题尤为严重,由于大部分管桩厂无试验室,其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不复试、混凝土无配合比、无自检用的混凝土试块等现象时有发生,除东浦、金柱、天豪等几家能够提供一些台帐资料外,其他厂家根本提供不出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4、实验室管理方面
基本情况: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检测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材料试验和混凝土过程质量控制的需要。混凝土强度记录基本齐全;有水泥、砂石原材料试验台帐;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混凝土坍落度试验有的仅流于形式或试验数据与混凝土配合比要求不符,不能较好地指导生产;少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制度只表现在文字上,贯彻实施不严,混凝土配合比调整通知单未履行签字审批手续,与搅拌控制室电脑记录不符;生产台帐不健全;试块留置不足;试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有的企业计量器具台帐管理不规范,计量器具未及时进行鉴定或校准,标识不统一。大部分管桩厂根本不具备试验室,试验室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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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化管理方面
按连建质(2008)140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管桩厂推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目前,已经安装了远程监控系统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有:港加、苏锦、富佳、成泰、天建、金达;已与电信部门签定了安装合同且正在落实的企业有:同达、融锦、润丰、中港、利源、新电;未进行安装的企业有久和、港龙、广厦、东盛、恒美达、港口。管桩厂除红旗外,均未安装。
二、问题分析与对策
(一)、预拌混凝土
1、原因分析:与前年相比我市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发展速度迅猛,生产能力与实际需求相差过大,保守的说,市区20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年总生产能力在1800万方左右,而一年的总需求量只有300万方左右。于是各预拌企业为了争取任务恶性竞争,竞相压价;加之材料价格普遍上涨,有的企业不择手段,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顾后果一味“节约”成本。这是导致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其次,施工项目管理上存在严重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问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履行自身职责、不严格材料报验制度,不进行混凝土施工的交底制度、对混凝土浇筑、养护不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也是产生混凝土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
2、对策
1)继续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检查,凡是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除对相应生产企业按有关规定记不良行为记录、进行相应处罚外,还将由土建监督科室(县、区站)责成有关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牵头、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落实。如检查认为有关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违规质量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一并处理。
2)建议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实行按单位工程生产申报制度,有利于及时掌握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状况,便于加强监督管理。各土建监督科(县、区站)应要求各项目管理机构、凡未能提供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不得交付使用。
(二)管桩生产
1、原因分析
导致目前我市管桩生产质量管理混乱的根本原因是对管桩企业的资质审批把关不严格。致使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小构件作坊一哄而上摇身一变而成为构件生产企业,由于它们谈不上管理,所以管理成本自然比一些较大规模的、管理比较正规的厂家低的多。这样,它们以价格取胜,反而比那些正规企业更有竞争力。因此,刺激了原来那些管理相对规范的企业也给自己“松绑”不要管理,从而产生恶性循环。
2、对策
重新对管桩生产企业进行资质认定,凡不符合要求的管桩厂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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