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涉及砂石行业内容重点梳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2021-09-22 17:47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中有多项内容与砂石行业密切相关,梳理如下:

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全面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已经淘汰的柴油货车,要按照要求进行集中拆解,确保真淘汰。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淘汰 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 各城市要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检查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等情况,重点核实三元催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为, 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倒查排放检验机构年检情况。 鼓励以港口、矿山和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出台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 年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及以 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更新政策。积极推进港口、机场、 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率先在钢铁等行业开展氢燃料电池车示范。按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登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将超标排放突出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各城市要建立打击非标油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成品油标准对 内燃机燃料进行管理,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对柴油进口、生产、 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加大车船油 箱实际使用柴油抽测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 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

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各地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装卸衔接设施建设, 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推进重点区域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 推进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基本实现铁路专用线连接,其他企业发展“铁路+新能源接驳或封闭式皮带管廊” 的运输模式。加快推进沿海港口矿石疏港“公转铁”,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公路集输港运量下降 10%。以港口和火电、钢铁、石 化、化工、煤炭、焦炭、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行业和工 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大宗货物运输摸底调查,逐一核实铁路、水 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情况,12月底前完成港口和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加快提高唐曹、迁曹铁路货运量,水曹铁路实现年底通车运行。重点区域直辖市、省会城市 推进“内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铁联运方式。

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强化扬尘管控,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 7 吨/月·平方 公里,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 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监理单位扬尘防 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 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 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全面清理整治铁路两侧 500 米范围内的防尘网,对原防尘网覆盖的渣土堆等,进行清除、 固化处理或喷洒抑尘剂。2021 年底前,沿海及内河大型煤炭、 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编辑:戴冬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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