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行业世界各地贸易环境看点分析
沙特
近年来,美、法、日、印等国家加快了在沙特能源、石化、电力、铁路、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步伐。2006年以来,沙特推出了扩建朱拜勒、延布工业区和新建6座经济城的庞大计划。未来15年,用于上述基础设施建设及石油、天然气、石化、矿业开发、运输等领域的投资将达6400亿美元。
沙特投资的高速扩张拉动了市场的需求,促进了进口的增加,增幅最大的是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和建筑材料。据2005年统计,上述产品的进口已占总进口的56%,进口增长速度超过40%。
税收
在沙特阿拉伯,无论是沙特人、外国人,或是外国人和沙特人合伙拥有的经营机构,每年都必须到沙特宗教税和所得税总局(简称税务总局)缴纳宗教税或所得税,获取缴税证明。
所得税和宗教税是以基于宗教设立的税种,它的征收对象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合伙人、承包商或商行。外国公司或个人,只缴纳从经营中获取利润的所得税,不缴宗教税。沙特人或海湾6国公民所缴的是宗教税而不缴所得税。
沙特税务总局对外国与沙特或海湾国家公民投资企业中外方股份所得利润部分征收所得税,对沙特或海湾国公民根据股份所得利润部分征收宗教税。公司所得税率为:第1档:1~10万里亚尔(0.27万~2.67万美元);25%,第2档:10万~50万里亚尔(2.67万~13.33万美元);20%,第3档:50万~100万里亚尔(13.33万~26.67万美元);25%,第4档:100万里亚尔以上(26.67万美元以上);30%。宗教税率为2.5%。
非洲地区
2006年中非贸易额达到555亿美元,同比增长40%。中国对非洲的直接投资累计达到66.4亿美元。投资项目分布在49个非洲国家,涉及贸易、生产加工、资源开发、交通运输、农业及农产品综合开发等多个领域。统计显示,2006年中国对非出口267亿美元,同比增长43%。
目前中国已同28个非洲国家签署了《双边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与8个非洲国家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与其他国家的协定商签工作也在不断推进,为中非企业开展合作创造了更为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2006年非洲国家的平均经济增长率达5.9%。
埃及
经济
近年来中埃双边贸易发展快,势头好。2005年达21.45亿美元,增长36.1%。2006年,中埃双边贸易再上一新台阶,贸易总额突破了30亿美元,实现31.93亿美元,增长48.9%。其中,中国向埃及出口29.76亿美元,进口2.17亿美元,分别增长53.9%和2.8%。埃及政府已经制定了2007-2012年经济发展计划,其核心目的是确保国民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8%。
投资
2005/2006财年整个目标投资额估计达到920亿埃镑(约161.27亿美元)。
其中在住房、建筑和公共设施领域目标投资220亿埃镑(约38.56亿美元);在交通和苏伊士运河领域目标总投资132亿埃镑(约23.14亿美元)。
从投资地理位置划分,主要包括以下6个区域:
(1)大开罗地区(开罗、吉萨和卡由比亚)。计划投资201亿埃镑(约35.24亿美元),占总投资的18.3%。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通讯、仓储、制造、石油制品、水利和天然气等领域。
(2)西部三角洲地区(亚历山大、巴哈利亚和马特鲁)。计划投资182亿埃镑(约31.91亿美元),占总投资的16.5%,投资项目集中在电力、水利、天然气(占42%)、交通、通讯(占14.1%)、制造业和石油制品(12.9%)。
(3)东部和中部三角洲地区(Menoufia,Gharbia,KafrELSheikh,Damietta和Dakahlia)。计划投资206亿埃镑(约36.11亿美元),占总投资的18.8%。几乎1/4的投资将直接用于电力、水利和天然气项目,剩下的将用于住房、交通和通讯行业。
(4)运河和西奈地区(北部和南部西奈、塞的港、伊斯美丽亚、苏伊士和Sharkia)。计划投资173亿埃镑(约30.33亿美元),占总投资的15.7%。1/3的投资将用于电力、水利和天然气项目,13.6%的投资将用于制造业和石油制品。总投资的13.3%将用于交通和通讯行业。
(5)北部上埃及地区(贝尼苏夫、法由姆和Menia)。计划投资830亿埃镑(约145.50亿美元),占总投资的7.5%。这些投资将主要用于交通和通讯项目(26.7%);制造业和石油制品(16.5%);电力、水利和天然气项目(15.4%)。
(6)南部上埃及地区(Assiut,新河谷、Sohag,Qena,卢克索、阿斯旺和红海)。投资额占总额的比重最高,约23.2%。大部分将用于矿产开发和原油(20.4%)、交通和通讯(13%)以及住房(13.2%)。
税收
埃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销售税、印花税、房地产税、关税和个人所得税和统一税。埃及的平均关税率为17%,非奢侈品的最高关税为50%。
优惠
在埃及,投资者在不同的区域设立投资项目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这些投资区域主要分为3类:即工业区(包括新城区)、自由区、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
坦桑尼亚
税收
坦桑尼亚税收结构由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2部分组成。直接税收指收入所得税和财产税;间接税收指消费税和国际贸易税。直接税收由收入所得税部门负责管理,间接税收由海关和消费税收部门及增值税收部门负责管理。增值税收部门同时还负责为中央政府征收其他各项费用。直接税和间接税统一委托坦桑尼亚税收机构(TRA)代为征收。
根据1997年颁布的《坦桑尼亚投资法》及最近通过的2001/2002财政年预算法案,所有企业产品必须交纳20%增值税。一般商品进口关税为10%、15%和20%。高科技产品,如计算机等进口关税为零。对投资额在3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独资或合资企业,可向坦投资中心申请“投资优惠证书”(CertificateofIncentives)并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资本货物的进口关税。
投资于最惠领域的资本货物免缴进口关税,投资于优先领域的资本货物只需缴纳5%的进口税。
(2)其他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可享受100%资本返还;外国股东所得股息和分红可自由汇出;在资本投资回收(即公司利润与资本投资相抵)前,免缴所得税;企业可享受五年亏损补偿;资本投资回收后所得税为净利润的30%;免缴利息预扣税;股息预扣税为股息的10%;出口加工区免缴股息预扣税。
投资
坦桑尼亚鼓励投资的领域和行业分为2部分:最惠领域和优先领域。最惠领域包括农业、以农业为基础的工业、采矿业、石油天然气、旅游、基础建设、公路交通、铁路交通、海河交通、航空、通讯、金融和保险服务。优先投资领域包括能源、化工、制造业、纺织与皮革生产、自然资源的开发、渔业、林业、人力资源、建筑、房地产开发、管理咨询、电视广播以及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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