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03-07 00:00

 安徽星马汽车(6.29,0.00,0.00%)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张婕和郑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华普审字[2007]0262号审计报告。

  1.4公司负责人沈伟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良,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汉如

  注册资本:2,524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4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建筑机械、非金属矿物制品、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建材新产品、技术开发应用转让;经济技术咨询;钢材、木材、五金、百货的销售。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汉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6月30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多系列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搅拌车及混凝土泵车等专用汽车、汽车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汽车制造行业,目前是国内最大的罐式专用汽车生产企业。

  报告期内,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逐步实施,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市政工程(地铁、城市道路等)以及小城镇建设拉动了工程机械的需求。2006年城市混凝土现场搅拌限制政策施行范围从以前的124个城市拓展到全国其他400余个城市,带动混凝土机械行业的全面复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各种建筑工程类专用汽车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回落。

  公司紧紧抓住行业复苏的市场机遇,不断提高科研技术和工艺装备水平,利用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积极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产品国内和国际市场销售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投入,不断巩固和强化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1,991.34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4,764.55万元,净利润3,034.08万元,产品毛利率为8.82%。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2)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的说明(单位:元)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准则差异的分析: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规定已经辨别认定的2007 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准则的差异情况如下:

  (1)所得税

  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的会计政策,据此公司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所得税的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变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公司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了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10,895,486.7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进权益10,895,486.77元。

  (2)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中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按现行会计准则合并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1,000,000.00元,新准则少数股东权益1,000,000.00元。

  2、执行新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是本事项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2)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由现行制度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此变更将减少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另外要求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的准则进行核算。

  (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目前现行制度下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区分为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前者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后者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用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费用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费用,此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范围,减少当期的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5)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5000辆专用汽车技术改造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21595.34万元,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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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5: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