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原法人股股东卖出100股 推启全流通

2006-06-20 00:00
     2006年6月19日是G三一(600031)4家限售法人股获准解禁上市流通的日子。上午9:54分,原法人股股东“无锡亿利大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川大委托G三一证券投资办公室的孟维强先生,通过网上交易形式代为抛售了100股G三一股份,成交价为11.18元。至此,中国证券市场全流通的大幕正式开启。

      这次解禁上市流通的是昆山三一、无锡亿利大、河南兴华、娄底新野等4家原法人股股东持有的1093万股限售股份,占G三一总股本的2.28%。G三一有关人士表示,限售股份解禁首日,只有无锡亿利大公司象征性地出售了1手公司股份,其他原限售法人股股东都没有动作,而且这几家股东单位的负责人均表示,继续看好三一重工,暂时不会抛售所持公司股份。

      昨日的G三一股票走势似乎并没有受到全流通的冲击。该股11.5元微幅高开后,迅速下探,但最终以11.58元红盘报收,全天成交最低探至10.95元,最高上冲至11.88元,成交均价为11.37元,高于所抛出100股的成交价格,成交量也未见明显放大。

      G三一是中国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一家试点企业。2005年6月10日,三一重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高票通过,困扰中国股市十多年的股权分置问题自此改写,6月17日公司股票复牌,简称变更为G三一,原法人股股东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了股份加现金的对价后获得流通权。

      今年6月19日,G三一1093万股限售股份一年法定限售期已满,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从而拉开了沪深股市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售股解禁的序幕。

      此次象征性抛售100股的无锡亿利大公司董事长姚川大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抛售这100股,只是一个姿态,表明三一股份开始进入全流通时代了,目前还没有抛出更多股份的想法。卖出这100股的1000多元收入也将一并委托孟维强先生作为慈善基金捐出去。他表示,从1994年开始给三一做液压油缸配套件,到2000年投入150万元现金参与发起设立三一重工,目前这部分股票市值已升至3100万元左右,收益的确丰厚,公司将怀着感恩的心去回报社会。”

      姚川大认为,从十几年的合作历史看,他很看好三一的未来,所持剩余股票目前不会抛售。尝到资本市场投资甜头的姚川大笑言,很关心股市,不过自己公司销售规模尚不到1个亿,目前还没有条件上市,希望将来能够创造条件达到上市标准。

      作为受托抛售100股限售股份的具体操作者,孟维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笔小额交易对我国资本市场来说的确意义重大,去年启动的对价支付环节只是股改工作的第一步,现在原法人股进入二级市场上市流通,更具有实质意义,标志着股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他认为,原法人股股东特别是大股东会不会抛售公司股份,主要是看公司股价与公司投资价值的比较,大股东最了解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股价中枢所在。当市场价格远高于价值中枢时,肯定会诱发大股东抛售股份。当市场低迷、股价低于价值中枢时,大股东反而会买进,以后的股价波动区间有可能会因此收窄。大股东要变现所持股份时,将主要通过私下与战略投资者达成协议,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来完成交易,而不会是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因为,如果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变现,按照交易规则每减持1%都需要公告,如果连续减持,必将引起股价下跌,乃至恐慌性崩盘,这种减持肯定难以操作。

      G三一董秘赵想章也表示,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这次出售100股解禁股份的一小步,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迈进一大步。公司决策层已探讨过全流通问题,但认为现在根本不是减持股份的时候,也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

      G三一4家限售股股东收益丰厚

      作为首家实施股改公司,G三一1093万股限售股昨日开始解禁上市,4家限售股股东获利丰厚,但由于持股成本不一,收益并不均匀。昆山三一获利绝对额最大,但实际收益率远低于其他3家限售股东。无锡亿利大等三家限售股股东的收益率接近20倍,昆山三一的收益率不到2.7倍。

      G三一成立于2000年,2003年7月上市。成立之初,目前的4家限售股股东中的无锡亿利大机械有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娄底市新野企业有限公司即是当时的发起人股东。除上述3股东外,另外两家发起人股东为第一大股东三一控股有限公司(现改名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12月,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G三一国有法人股334.64万股全部转让给了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转让价为每股7.46元。

      上述股本结构演变表示,目前4家限售股股东的持股成本是不一样的。三家发起人股东的原始持股成本为每股1元,而昆山三一则高达7.46元。

      由于G三一上市以来进行了两次分红和一次转增,4家公司的持股成本较原始成本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03和2004年度,G三一分别实施了每股0.4元和0.18元(均为税后)的分红。3家发起人限售股股东(当时湖南高科创投的持股还未转让)两年共分别获利97.05万元、51.76万元和16.15万元。

      2005年5月份,三一重工实施股改,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支付2100万股公司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4家限售股股东分别送出了29.19万股、14.70万股、6.51万股、2.52万股和66.72万元、33.60万元、17.6万元和5.76万元的现金。

      2004年度G三一实施10转增10后,目前4家限售股东的持股分别为5911974股、2956164股、1576574股和492194股。按照昨日11.58元的收盘价计算,昆山三一实际获利为4302.59万元,无锡亿利实际获利为3274.07万元,河南兴华和娄底新野的实际获利分别为1770.43万元和55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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