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2)之压型金属板工程
13 压型金属板工程
13.1一般规定
13.1.1本章适用于压型金属板的施工现场制作和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13.1.3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合格后进行。
13.2压型金属制作
13.2.1压型金属板成型后,其基板不应有裂纹。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10倍放大镜检查。
说明:
13.2.1 压型金属板的成型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基板加工性能的再次评定,必须在成型后,用肉眼和10倍放大镜检查。
13.2.2有涂层、镀层压型金属板成型后,涂、镀层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剥落和擦痕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说明:
13.2.2 压型金属板主要用于建筑物的维护结构,兼结构功能与建筑功能于一体,尤其对于表面有涂层时,涂层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压型金属板的使用寿命。
II一般项目
13.2.3压型金属板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检查。
13.2.4压型金属板成型后,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凹凸和皱褶。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表13.2.3压型金属板的尺寸允许偏差(mm)
项 目 |
| ||
波 距 |
±2.0 | ||
波高 |
压型钢板 |
截面高度≤70 |
±1.5 |
截面高度>70 |
±2.0 | ||
侧向弯曲 |
在测量长度h1范围内 |
20.0 | |
注: 为测量长度,指板长扣除两端各0.5m后的实际长度(小于10m)或扣除任选的10m长度。 |
13.2.5压型金属板施工现场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2.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计件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用钢尺、角尺检查。
13.2.5压型金属板施工现场制作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
压型金属板的覆盖宽度 |
载面高度≤70 |
+10.0,-0.2 |
截面高度>70 |
+6.0,-2.0 | |
板 长 |
±9.0 | |
横向剪切 |
6.0 | |
泛水板、包角板尺寸 |
板长 |
±6.0 |
折弯曲宽度 |
±3.0 | |
折弯曲夹角 |
2° |
说明:
13.2.5 泛水板、包角板等配件,大多数处于建筑物边角部位,比较显眼,其良好的造型将加强建筑物立面效果,检查其折弯面宽度和折弯角度是保证建筑物外观质量的重要指标。
13.3压型金属板安装
I主控项目
13.3.1压弄金属板、泛水板和包角板等应固定可靠、牢固、防腐涂料涂刷和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连接件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尺量。
说明:
13.3.1 压型金属板与支承构件(主体结构或支架)之间,以及压型金属板相互之间的连接是通过不同类型连接件来实现的,固定可靠与否直接与连接件数量、间距、连接质量有关。需设置防水密封材料处,敷设良好才能保证板间不发生渗漏水现象。
13.3.2压型金属板应在支承构件上可靠搭接,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表13.3.2所规定的数值。
表13.3.2压型金属板在支承构件上的搭接长度(mm)
项目 |
搭接长度 | |
截面高度>70 |
375 | |
截面高度≤70 |
屋面坡度<1/10 |
250 |
屋面坡度≥1/10 |
200 | |
墙面 |
120 |
说明:
13.3.2 压型金属板在支承构件上的可靠搭接是指压型金属板通过一定的长度与支承构件接触,且在该接触范围内有足够紧固件将压型金属板与支承构件连接成为一体。
13.3.3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与主体结构(梁)的锚固支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50mm,端部
锚固件连接可靠,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沿连接纵向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说明:13.3.3组合楼并盖中的压型钢板是楼板的基层,在高层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中明确规定了支承长度和端部锚固连接要求。
II一般项目
13.3.4压型金属板安装应平整、顺直、板面不应有施工残留和污物。檐口和墙下端应吊直线,不应有未经
处理的错钻孔洞。
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平方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3.5压型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3.5的规定。
检查数量:檐口与屋脊的平行度:按长度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m。其他项目:每20m长度应抽查1处,不应少于2处。
检验方法:用拉线、吊线和钢尺检查。
表13.3.5压型金属板安装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
屋面 |
檐口与屋脊的平行度 |
12.0 |
压型金属板波纹线对屋脊的垂直度 |
L/800,且不应大于25.0 | |
檐口相邻两块压型金属板端部错位 |
6.0 | |
压型金属板卷边板件最大波浪高 |
4.0 | |
樯面 |
墙板波纹线的垂直度 |
H/800,且不应大于25.0 |
墙板包角板的垂直度 |
H/800,且不应大于25.0 | |
相邻两块压型金属板的下端错位 |
6.0 | |
注:1 L为屋面半坡或单坡长度; 2 H为墙面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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