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冻剂基础标准
2005-11-29 00:00
1.1 品 种
1.1.1 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防冻剂:
1 强电解质无机盐类:
1)氯盐类:以氯盐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2)氯盐阻锈类:以氯盐与阻锈组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3)无氯盐类:以亚硝酸盐、硝酸盐等无机盐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2 水溶性有机化合物类:以某些醇类等有机化合物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3 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类。
4 复合型防冻剂:以防冻组分复合早强、引气、减水等组分的外加剂。
1.2 适 用 范 围
1.2.1 含强电解质无机盐的防冻剂用于混凝土中,必须符合以下规范:
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位的结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水淋、受水流冲刷的结构;
3 大体积混凝土;
4 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
5 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的结构,需经蒸养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6 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
7 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落锤及锻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
8 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结构;
9 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
1.2.2 含亚硝酸盐\碳酸盐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1.2.3 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害成分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相接触的工程,严禁食用。
1.2.4 含有硝铵、尿素等产生刺激性气味的防冻剂,严禁用于办公、居住等建筑工程。
1.2.5 强电解质无机盐防冻剂应符合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标准规范第1.2.5条的规定,其掺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3.2条的规定。
1.2.6 有机化合物类防冻剂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1.2.7 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防冻剂及复合型防冻剂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上工程,并应符合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标准规范第1.2.1条、第1.2.2条、第1.2.3条、第1.2.4条、第1.2.5条的规定:
1.2.8 对水工、桥梁及有特殊抗冻融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应通过试验确定防冻剂品种及掺量。
1.3 施 工
1.3.1 防冻剂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日最低气温为0~-5℃,混凝土采用塑料薄膜和保温材料覆盖养护时,可采用早强剂或早强减水剂;
2 在日最低气温为-5~-10℃、-10~-15℃、-15~-20℃,采用上款保温措施时,宜分别采用规定温度为-5℃、-10℃、-15℃的防冻剂;
3 防冻剂的规定温度为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规定的试验条件成型的试件,在恒负温条件下养护的温度。施工使用的最低气温可比规定温度低5℃。
1.3.2 防冻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首先应检查是否有沉淀、结晶或结块。检验项目应包括密度(或细度),R -7、R+28抗压强度比,钢筋锈蚀试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1.3.3 掺防冻剂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存放期超过3个月时,使用前必须进行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粗、细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物质;
3 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由防冻剂带人的碱含量、混凝土的总碱含量,应符合本规范;
4 储存液体防冻剂的设备应有保温措施。
1.3.4 掺防冻剂的混凝土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含引气组分的防冻剂混凝土的砂率,比不掺外加剂混凝土的砂率可降低2%~3%;
2 混凝土水灰比不宜超过0.6,水泥用量不宜低于300kg/m3,重要承重结构、薄壁结构的混凝土水泥用量可增加10%,大体积混凝土的最少水泥用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强度等级不大于C15的混凝土,其水灰比和最少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制。
1.3.5 掺防冻剂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应根据不同的气温,按下列方法进行加热:
1 气温低于-5℃时,可用热水拌合混凝土:水温高于65℃时,热水应允与骨料拌合,再加入水泥;
2 气温低于-10℃时:骨料可移入暖棚或采取加热措施,骨料冻结成块时须加热,加热温度不得高于65℃r,并应避免灼烧.用蒸汽直接加热骨料带入的水分,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1.3.6 掺防冻剂混凝土搅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格控制防冻剂的掺量;
2 严格控制水灰比,由骨料带入的水及防冻剂溶液中的水,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3 搅拌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搅拌时间应比常温延长50%;
4 掺防冻剂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严寒地区不得低于15℃;寒冷地区不得低于10℃。入模温度,严寒地区不得低于10℃.寒冷地区不得低于5℃。
1.3.7 防冻剂与其他品种外加剂共同使用时,应先进行试验,满足要求方可使用。
1.3.8 掺防冻剂混凝土的运输及浇筑除应满足不掺外加剂混凝土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不得用蒸汽直接融化冰雪,避免再度结冰;
2 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及时对其表面用塑料薄膜及保温材料覆盖。掺防冻剂的商品混凝土,应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罐体包裹保温外套。
1.3.9 掺防冻剂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负温条件下养护时,不得浇水,混凝土浇筑后,应立即用塑料薄膜及保温材料覆盖,严寒地区应加强保温措施;
2 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规定温度;
3 当混凝土温度降到规定温度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当最低气温不低于-1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小于3.5MPa:当最低温度不低于-15℃,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小于4.0MPa;当最低温度不低于-2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小于5.0MPa;
4 拆模后混凝土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大于20℃时,应采用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1.1.1 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下列防冻剂:
1 强电解质无机盐类:
1)氯盐类:以氯盐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2)氯盐阻锈类:以氯盐与阻锈组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3)无氯盐类:以亚硝酸盐、硝酸盐等无机盐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2 水溶性有机化合物类:以某些醇类等有机化合物为防冻组分的外加剂。
3 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类。
4 复合型防冻剂:以防冻组分复合早强、引气、减水等组分的外加剂。
1.2 适 用 范 围
1.2.1 含强电解质无机盐的防冻剂用于混凝土中,必须符合以下规范:
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位的结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水淋、受水流冲刷的结构;
3 大体积混凝土;
4 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
5 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的结构,需经蒸养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6 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
7 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落锤及锻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
8 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结构;
9 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
1.2.2 含亚硝酸盐\碳酸盐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1.2.3 含有六价铬盐、亚硝酸盐等有害成分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饮水工程及与食品相接触的工程,严禁食用。
1.2.4 含有硝铵、尿素等产生刺激性气味的防冻剂,严禁用于办公、居住等建筑工程。
1.2.5 强电解质无机盐防冻剂应符合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标准规范第1.2.5条的规定,其掺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3.2条的规定。
1.2.6 有机化合物类防冻剂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1.2.7 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防冻剂及复合型防冻剂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上工程,并应符合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标准规范第1.2.1条、第1.2.2条、第1.2.3条、第1.2.4条、第1.2.5条的规定:
1.2.8 对水工、桥梁及有特殊抗冻融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应通过试验确定防冻剂品种及掺量。
1.3 施 工
1.3.1 防冻剂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日最低气温为0~-5℃,混凝土采用塑料薄膜和保温材料覆盖养护时,可采用早强剂或早强减水剂;
2 在日最低气温为-5~-10℃、-10~-15℃、-15~-20℃,采用上款保温措施时,宜分别采用规定温度为-5℃、-10℃、-15℃的防冻剂;
3 防冻剂的规定温度为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规定的试验条件成型的试件,在恒负温条件下养护的温度。施工使用的最低气温可比规定温度低5℃。
1.3.2 防冻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首先应检查是否有沉淀、结晶或结块。检验项目应包括密度(或细度),R -7、R+28抗压强度比,钢筋锈蚀试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1.3.3 掺防冻剂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存放期超过3个月时,使用前必须进行强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粗、细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物质;
3 当骨料具有碱活性时,由防冻剂带人的碱含量、混凝土的总碱含量,应符合本规范;
4 储存液体防冻剂的设备应有保温措施。
1.3.4 掺防冻剂的混凝土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含引气组分的防冻剂混凝土的砂率,比不掺外加剂混凝土的砂率可降低2%~3%;
2 混凝土水灰比不宜超过0.6,水泥用量不宜低于300kg/m3,重要承重结构、薄壁结构的混凝土水泥用量可增加10%,大体积混凝土的最少水泥用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强度等级不大于C15的混凝土,其水灰比和最少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制。
1.3.5 掺防冻剂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应根据不同的气温,按下列方法进行加热:
1 气温低于-5℃时,可用热水拌合混凝土:水温高于65℃时,热水应允与骨料拌合,再加入水泥;
2 气温低于-10℃时:骨料可移入暖棚或采取加热措施,骨料冻结成块时须加热,加热温度不得高于65℃r,并应避免灼烧.用蒸汽直接加热骨料带入的水分,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1.3.6 掺防冻剂混凝土搅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格控制防冻剂的掺量;
2 严格控制水灰比,由骨料带入的水及防冻剂溶液中的水,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3 搅拌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搅拌时间应比常温延长50%;
4 掺防冻剂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严寒地区不得低于15℃;寒冷地区不得低于10℃。入模温度,严寒地区不得低于10℃.寒冷地区不得低于5℃。
1.3.7 防冻剂与其他品种外加剂共同使用时,应先进行试验,满足要求方可使用。
1.3.8 掺防冻剂混凝土的运输及浇筑除应满足不掺外加剂混凝土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不得用蒸汽直接融化冰雪,避免再度结冰;
2 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及时对其表面用塑料薄膜及保温材料覆盖。掺防冻剂的商品混凝土,应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罐体包裹保温外套。
1.3.9 掺防冻剂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负温条件下养护时,不得浇水,混凝土浇筑后,应立即用塑料薄膜及保温材料覆盖,严寒地区应加强保温措施;
2 初期养护温度不得低于规定温度;
3 当混凝土温度降到规定温度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当最低气温不低于-1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小于3.5MPa:当最低温度不低于-15℃,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小于4.0MPa;当最低温度不低于-20℃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得小于5.0MPa;
4 拆模后混凝土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大于20℃时,应采用保温材料覆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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