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状物料散装机标准
2005-10-10 00:00
正文备案号:5953——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粉状物料散装机
Powder solids bulk machine
WB/T 1011—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状物料散装机(以下简称散装机)的规格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粉状物料(水泥、粉煤灰、矿粉等)从贮库中卸至专用散装车(船)箱袋的散装机。散装机由卸料、装料、除尘、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四部分组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1804—1992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T 2888—1991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躁声测量方法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 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JC/T 355—1984 水泥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C/T402—1991 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JC/T 406—1991 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JC/T 609—1995 水泥散装设备 电动流量控制阀
JC/T 610—1995 水泥散装设备 气动开关阀
JC/T 820—1988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
3. 型号与基本参数
3.1 型式
散装机(由卸料、装料、除尘、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四部分组成)。
3.2散装机的型号
散装机的型号按照JC/T355规定编制。
定为SZJ·XX—XA(B…)
示例如下:SZJ·XX— X A(B…)
3.3基本参数
4 技术条件
4.1 基本要求
4.1.1 本产品设计制作,按照一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要求和工艺的规定。
4.1.2 图样和技术文件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建材、机电行业等有关通用标准的规定。
4.1.3 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2 环境工作条件
4.2.1 散装机适用于装卸粒径小于1mm,容量500~1500kg/㎡,水分小于1.5>的粉粒状物料。
4.2.2 散装机安装在水泥贮库(仓)底或库(仓)侧,出料口高度不得影响车(船)运动及作业库底出料口离作业平台高度为1.35~1.45m。
4.3 技术条件
4.3.1 卸料装置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规定执行,其中机械加工尺寸按ITl4级制造,铸件的非加工尺寸按ITl6级制造,金属结构件的非加工尺寸按ITl5级制造。
4.3.2 卸料装置未注形位公差的切削加工面按GB/T 1184中的A级公差制造。
4.3.3 焊条应符合GB/T 5117、GB/T5118的规定,焊缝的机械性能应不低于用材。
4.3.4 所有钢结构件的焊接质量要求牢固、无漏焊、脱焊等现现象。所有焊缝均应磨平无毛刺。
4.3.5 散装机的外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4.3.6 卸料装置采用螺旋闸门、斜槽、充气箱、电动流量控制阀的组合件,其电动流量控制阀符合JC/T609的规定。空气斜槽的上、下槽体制造要求按JC/T820的规定执行。
4.3.7 散装机的所有金属材料应符合GB/T700、GB/T3077和GB/T9439中的规定。
4.3.8 所有零部件须检验合格。
4.4 装配要求
4.4.1 卸料、装料、除尘、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部件分别按总装国组装。
4.4.2 装料装置应伸缩灵活,运行可靠。卸料装置的卸料能力应满足散装机装载能力的要求。
4.4.3 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管路要求密封,操作控制灵活可靠,并符合气(电)自动控制要求。
4.4.4 除尘装置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装配。
4.4.5 卸料装置、装料装置、除尘装置联接件要求密封联接,防止粉尘外逸。
4.5 涂漆防锈要求
产品涂漆应符合图样及工艺要求,并符合JC/T 402的规定,未涂防锈漆部件不允许装
配,未涂防锈油的产品不准出厂。
5 试验方法
5.1 空载试运转要求
5.1.1 各传动部件运转平衡无异常噪音。
5.1.2 检测运行噪声距声源1m处,不得大于85dB(A)。
5.1.3 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料满0.2s内报警并关闭缺料阀。反复进行三次不得有误。
5.2 负载试运转要求
5.2.1 各联接件法兰接合处,除尘器各接口处不应有泄露冒灰现象。
5.2.2 测定散装机工作间粉尘浓度应小于6mg/Nm3。
5. 3 装载能力测定
a)启动装料装置对准散装车(船)箱(袋)的进料口,至装料结束为止,记录时间;
b)装载次数不少于3次,分别记录时间;
c)计算结果:将3次装载的水泥重量之和除以3次装料时间咆括启动装料器升降时间)之和,即为散装机装载能力;
d)计算公式如公式(1):
W= t/h……………………………………(1)
式中:W——装载能力,t/h;
Q——三次装载的水泥重量之和,t;
T——三次装料时间(包括启动装料装置升降时间)之和,h。
5.4 噪声测定
5.4.1 噪声测定按照GB/T 2888的规定。
5.4.2 用声级计在距散装机1.0m远和离安装平台高1.5m处,分前、后、左、右四点测定取其最大值。
5.5 粉尘浓度测定
5.5.1 粉尘浓度测定按照GB/T16157的规定。
5.5.2 采用粉尘采样仪现场取样。
6 检验规则及方法
6.1 检验规则
6.1.1 常规检验分制造中检验和出厂检验。
6.1.2 散装机所用金属材料、焊条分别按GB/T 700、GB/T 9439、GB/T 5177、GB/T 5118标准规定,须有出厂材料质量合格证,方可使用。
6.1.3 散装机分卸料装置、装料装置、除尘装置、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四部分检测和整机检测两种。
6.2 检验方法
6.2.1 制造中检验
按本标准4.3、4.4.1、4.5和经一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要求;工艺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
6.2.2 出厂检验
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中4.4.2、4.4.3、4.4.4、4.4.5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基本参数(除粉尘浓度)等质量终检,全部达标为合格品,准许签发产品合格证。
6.2.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7 标志、包装、贮运
散装机应安置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7.1产品标牌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产品标准编号、商标;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
7.2产品包装应符合JC/T 406中的有关规定。
7.3随机附带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
7.4产品储运标志应符合GBl91的规定。
7.5散装机在安装使用前,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均须妥善贮存保养,严防腐蚀、变形和损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粉状物料散装机
Powder solids bulk machine
WB/T 1011—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状物料散装机(以下简称散装机)的规格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粉状物料(水泥、粉煤灰、矿粉等)从贮库中卸至专用散装车(船)箱袋的散装机。散装机由卸料、装料、除尘、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四部分组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1804—1992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T 2888—1991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躁声测量方法
GB/T 3077—1988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 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 9439—1988 灰铸铁件
GB/T 13306—1991 标牌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JC/T 355—1984 水泥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C/T402—1991 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JC/T 406—1991 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JC/T 609—1995 水泥散装设备 电动流量控制阀
JC/T 610—1995 水泥散装设备 气动开关阀
JC/T 820—1988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
3. 型号与基本参数
3.1 型式
散装机(由卸料、装料、除尘、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四部分组成)。
3.2散装机的型号
散装机的型号按照JC/T355规定编制。
定为SZJ·XX—XA(B…)
示例如下:SZJ·XX— X A(B…)
3.3基本参数
4 技术条件
4.1 基本要求
4.1.1 本产品设计制作,按照一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要求和工艺的规定。
4.1.2 图样和技术文件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建材、机电行业等有关通用标准的规定。
4.1.3 外购件、外协加工件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2 环境工作条件
4.2.1 散装机适用于装卸粒径小于1mm,容量500~1500kg/㎡,水分小于1.5>的粉粒状物料。
4.2.2 散装机安装在水泥贮库(仓)底或库(仓)侧,出料口高度不得影响车(船)运动及作业库底出料口离作业平台高度为1.35~1.45m。
4.3 技术条件
4.3.1 卸料装置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规定执行,其中机械加工尺寸按ITl4级制造,铸件的非加工尺寸按ITl6级制造,金属结构件的非加工尺寸按ITl5级制造。
4.3.2 卸料装置未注形位公差的切削加工面按GB/T 1184中的A级公差制造。
4.3.3 焊条应符合GB/T 5117、GB/T5118的规定,焊缝的机械性能应不低于用材。
4.3.4 所有钢结构件的焊接质量要求牢固、无漏焊、脱焊等现现象。所有焊缝均应磨平无毛刺。
4.3.5 散装机的外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4.3.6 卸料装置采用螺旋闸门、斜槽、充气箱、电动流量控制阀的组合件,其电动流量控制阀符合JC/T609的规定。空气斜槽的上、下槽体制造要求按JC/T820的规定执行。
4.3.7 散装机的所有金属材料应符合GB/T700、GB/T3077和GB/T9439中的规定。
4.3.8 所有零部件须检验合格。
4.4 装配要求
4.4.1 卸料、装料、除尘、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部件分别按总装国组装。
4.4.2 装料装置应伸缩灵活,运行可靠。卸料装置的卸料能力应满足散装机装载能力的要求。
4.4.3 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管路要求密封,操作控制灵活可靠,并符合气(电)自动控制要求。
4.4.4 除尘装置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装配。
4.4.5 卸料装置、装料装置、除尘装置联接件要求密封联接,防止粉尘外逸。
4.5 涂漆防锈要求
产品涂漆应符合图样及工艺要求,并符合JC/T 402的规定,未涂防锈漆部件不允许装
配,未涂防锈油的产品不准出厂。
5 试验方法
5.1 空载试运转要求
5.1.1 各传动部件运转平衡无异常噪音。
5.1.2 检测运行噪声距声源1m处,不得大于85dB(A)。
5.1.3 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料满0.2s内报警并关闭缺料阀。反复进行三次不得有误。
5.2 负载试运转要求
5.2.1 各联接件法兰接合处,除尘器各接口处不应有泄露冒灰现象。
5.2.2 测定散装机工作间粉尘浓度应小于6mg/Nm3。
5. 3 装载能力测定
a)启动装料装置对准散装车(船)箱(袋)的进料口,至装料结束为止,记录时间;
b)装载次数不少于3次,分别记录时间;
c)计算结果:将3次装载的水泥重量之和除以3次装料时间咆括启动装料器升降时间)之和,即为散装机装载能力;
d)计算公式如公式(1):
W= t/h……………………………………(1)
式中:W——装载能力,t/h;
Q——三次装载的水泥重量之和,t;
T——三次装料时间(包括启动装料装置升降时间)之和,h。
5.4 噪声测定
5.4.1 噪声测定按照GB/T 2888的规定。
5.4.2 用声级计在距散装机1.0m远和离安装平台高1.5m处,分前、后、左、右四点测定取其最大值。
5.5 粉尘浓度测定
5.5.1 粉尘浓度测定按照GB/T16157的规定。
5.5.2 采用粉尘采样仪现场取样。
6 检验规则及方法
6.1 检验规则
6.1.1 常规检验分制造中检验和出厂检验。
6.1.2 散装机所用金属材料、焊条分别按GB/T 700、GB/T 9439、GB/T 5177、GB/T 5118标准规定,须有出厂材料质量合格证,方可使用。
6.1.3 散装机分卸料装置、装料装置、除尘装置、料位检测及自动控制装置四部分检测和整机检测两种。
6.2 检验方法
6.2.1 制造中检验
按本标准4.3、4.4.1、4.5和经一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要求;工艺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
6.2.2 出厂检验
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中4.4.2、4.4.3、4.4.4、4.4.5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基本参数(除粉尘浓度)等质量终检,全部达标为合格品,准许签发产品合格证。
6.2.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7 标志、包装、贮运
散装机应安置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7.1产品标牌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产品标准编号、商标;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
7.2产品包装应符合JC/T 406中的有关规定。
7.3随机附带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
7.4产品储运标志应符合GBl91的规定。
7.5散装机在安装使用前,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均须妥善贮存保养,严防腐蚀、变形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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