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预拌砂浆发展成效显著

中华建筑报 · 2013-01-08 00:00

  自2012年5月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以来,新余市散装办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倾注大量的时间、精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砂浆宣传和执法等工作。敢于在推广预拌砂浆的难点、重点问题上求突破,积极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目前,新余市中心城区的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已全面展开,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成效明显。截止到2012年11月底,全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6.21万吨。预拌砂浆使用量保持逐月增长的态势,使用预拌砂浆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多,预拌砂浆推广工作从此驶上快车道,有力地推进了新余市散装水泥工作发展。

  政策先行,推动预拌砂浆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新余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得到了该市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新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余府发〔2010〕36号)和《新余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方案》(余府办字〔2012〕48号)。2012年6月14日,新余市工信委、市住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禁现”文件。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把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到工程造价、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环节。此外,文件还明确了相关奖惩措施,对预拌砂浆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擅自在现场搅拌砂浆的,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将按每立方米砂浆处以100元罚款,并责令其相关工序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其工程不予备案,并对相关责任单位按规定给予处罚。

  新余市相关政策的出台,为预拌砂浆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规支撑。自此,新余市散装办以城区全面“禁现”为目标,以推广应用预拌砂浆为重点,加大政策推动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努力营造预拌砂浆良好的发展环境,极力为城区“禁现”工作保驾护航。

  宣传造势,营造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浓厚氛围

  为了切实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新余市散装办坚持以宣传工作为切入点,结合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加大预拌砂浆的宣传工作力度,有计划地通过电视台、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预拌砂浆宣传工作。一是用一个月时间,在新余电视台黄金时间段,专题宣传预拌砂浆的优越性并播放“禁现”通告;二是用一个月时间,利用两辆预拌砂浆专用宣传车,在新余市的大街小巷,不间断地进行公益性宣传;三是制作了4万份预拌砂浆宣传单,在人口密集地向广大市民发放;四是制作了1.6万份宣传册,向全市施工工地和有关单位派发。五是在全市施工工地现场悬挂禁止预拌砂浆宣传条幅等。2012年10月,新余市散装办再次在新余电视台,制作播放了多期预拌砂浆工作专题节目,重点宣传预拌砂浆生产工艺、使用效果和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这些宣传活动为新余市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散预事业发展氛围。

  资金引导,培育和扶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在资金加大资金扶持上发力。新余市从2009年7月1日起被国家列为第三批砂浆“禁现”城市(江西共有4个城市列为砂浆“禁现”的城市,南昌是第二批,新余、赣州、九江是第三批)。早在2008年,新余市散装办就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向预拌砂浆行业倾斜,积极引导企业投资预拌砂浆。对投资及使用预拌砂浆的企业,在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引导、支持、扶持,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预拌砂浆企业申请市级和省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近年来,市散装办先后为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申请拨付省、市两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00余万元,引导社会资本超过1.2亿元。目前,新余市已批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4家,建成投产3家,拥有干粉砂浆运输车6辆,干粉砂浆背罐车11辆,干粉砂浆移动筒仓182个,年产能达95万吨,完全能够满足城市建设的需求。

  二是在制定预拌砂浆价格体系上助力。新余市散装办积极组织市财政、住建、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对预拌砂浆的成本价格进行测算。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拌砂浆价格,及时发布预拌砂浆信息指导价,引导市场主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追求效益。这既可实现供需方的双赢目标,也确保了预拌砂浆这一新兴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在帮扶生产上给力。新余市散装办经常深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供应能力,产品质量情况。在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继续从技术上加大对预拌砂浆行业的扶持力度。

  执法保障,新余市预拌砂浆应用比例大幅提高

  尽管使用预拌砂浆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等许多益处,然而,仍有一些房产开发商、建设施工单位不支持,不配合,只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使用预拌砂浆产生的大量社会效益。2012年7月砂浆“禁现”以来,新余市仍有小部分建设工程观望气氛比较浓,并于各种借口和理由拒绝使用预拌砂浆。如果这种形势不扭转,必定会造成极不好的影响,将会严重阻碍预拌砂浆的推广。鉴于此情况的严重性,新余市散装办加大工程现场督导和执法力度,始终坚持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使预拌砂浆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促进了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

  预拌砂浆的执法工作就全国而言,尚属于起步阶段,没有经验可借鉴。新余市散装办努力加强学习、积极探索、认真履职、大胆工作,不断加大对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对损害环境的行为坚决制止,对违反法规现场搅拌而又拒不整改的单位采取强硬手段,坚决予以处罚,创造性地开展预拌砂浆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2年7月份以来,执法人员下达工地工程现场执法检查达496人次,对符合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项目送达《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通知书》 46份,回复《关于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回复通知》21份,约谈了23个工地的建筑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现场执法取证46份,立案两起,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两份,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两份,下达听证通知书1份。

  开展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执法以来,新余市散装办始终坚持围绕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主线不动摇。把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执法和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多层次、大视角地看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全方位地解决遇到的问题。工作中新余市散装办注重把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单项执法工作逐步串联起来,不简单的为执法而执法,力求在执法过程中解决发展预拌砂浆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矛盾,促进散装水泥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刘国龙 季柯明 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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