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式“发散”的西北五省(区)

中华建筑报 · 2012-09-07 00:00

  陕西省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管理办公室强化管理体制建设,从稳定执法队伍入手,提高人员素质,从根本上破解散装办工作困局。省散装办与省编办、人事厅等有关部门一起调查研究,理清散装办的职能范围和工作性质,从机构职能上明确各级散装办承担的职责,得到省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已有两个市级散装办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序列。陕西省散装办还增加了预拌砂浆行业管理职能,拓展了散装水泥工作的业务范围,同时,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把散装水泥推广重点向县区转移,寻求建立一个符合实际的县区散装水泥管理模式,协调城乡散装水泥发展。

  甘肃省2011年水泥产业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产业整合步伐加快。截至年底,祁连山、海螺、中国建材、甘肃电投、湖北京兰等水泥集团已投资建成6条日产5000吨熟料生产线。去年全省水泥产量达到2746.8万吨,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80%以上。2011年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实际完成940.88万吨,比2010年增加195.2万吨,增长26.2%;散装率34.25%,比2010年增加3个百分点;全省散装水泥设施综合配套能力达到1000万吨以上,比2010年新增200万吨。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达到60余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500 万立方米,实际供应商品混凝土600万立方米。散装水泥供应量、水泥散装率率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态势。

  青海省围绕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目标任务,以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法治进程,创新工作思路。

  在宣传内容上把发展散装水泥与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绿色建造方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施工进度,以及生态立省战略结合起来,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对发展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重大意义的认识。组织召开了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全省农村牧区发展散装水泥现场会等大型会议,邀请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地、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全省水泥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新闻媒体参加,使每次会议都成为对散装水泥的再动员、再宣传、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

  青海省散装办把宣传形式多样化,把广泛性与针对性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手段对发展散装水泥进行了广泛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征订行业报纸杂志向有关部门分发,拍摄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农村牧区发展散装水泥电视专题片、《奋进中的青海散装水泥事业》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专题片,编印《青海建设信息》简报进行广泛宣传。

  为加快全省依法发展散装水泥进程,青海省散装办积极主动向省法制办提出将原《青海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法规的建议,经与省法制办研究,开展了立法起草、论证、调研工作,撰写了《完善政策,理顺体制机制,推动散装水泥可持续发展》的散装水泥立法工作调研报告,并将《青海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法》列入今年首批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

  青海省散装办树立服务意识,强化协调配合,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沉下去、高效率、出精品”的要求,深入水泥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走访,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建议、意见。每月坚持走访各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手把手教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散装水泥管理职能,落实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扭转了散装办工作职能单一面向水泥企业的局面,在全省建设行业形成了浓厚的“发散”的氛围。

  宁夏散装办围绕着转方式、调结构、促节能这条主线,重点开展了加快推进散装水泥立法工作。把立法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头等任务,列入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自治区人大财经委的2012年度重点立法计划。2011年11月,首次召开了散装水泥立法专家论证会,邀请区人大财经委、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企业等16位来专家领导,对立法草案进行讨论座谈,提出意见建议近百条,90%的意见被采纳,最终形成了立法件的送审稿;2011年12月4日至12日,自治区人大财经委组成由主任委员带队、相关专委、部门负责人等8人组成的立法调研组,先期赴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进行区外立法调研;2012年3月5日至15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与散装办组成立法调研组,分赴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五个地级市,完成了散装水泥立法的区内调研;2012年4月,宁夏散装办向政府法制办提出了赴外立法调研的建议和计划。按照自治区散装办制定的立法进程目标,将最晚于今年11月份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上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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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散装办还加快推进机构自身建设,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向自治区编办、经信委党组及有关市提出了意见,作为承担全区散装水泥行业行政管责的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当坚定不移的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类事业单位努力。

  宁夏散装办面对严峻市场环境,把国家扶持混凝土发展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在预拌混凝土行业中扎实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免税工作,对资质合法、质量稳定、利废数量达到规定比例的混凝土企业积极开展认证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作用,对一些贡献大、带动性强,或者是站点布局战略意义重要的企业,加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缴和扶持力度。

  新疆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已经过四十余载的持续发展,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散装率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区完成散装水泥总量3604万吨,同比“十五”期间净增2201万吨,年平均增长率达到31.38%;散装率也由“十五”期末的31.09%增长至“十一五”期末的49.25%,提高了18.16个百分点。2011年,新疆水泥产量为3285万吨,散装率53.78%,比上年提高了4.53个百分点。其中伊犁、阿克苏、巴州、石河子和哈密5地发散量均突破100万吨,特别是阿克苏地区年散装供应量达239万吨。2011年,自治区共有水泥生产线122条,规模排前两位的企业分别是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两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都达到70%以上。

  通过“禁现”,新疆预拌混凝土发展迅猛。截至2011年底,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达8000万立方米;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230多家,分布在全区60多个县市;共有混凝土搅拌车1010辆,搅拌容量17669立方米;共有混凝土泵车514辆,泵送能力41120立方米。全年预拌混凝土产量达2400万立方米,同比2010年增长了804万立方米,增幅达50%。

  近年来,新疆始终将散装水泥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目前正在进行《新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立法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动条例的出台。

  新疆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7号,第125号修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疆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对散装水泥工作即提出了量的要求,又提出了质的高标准。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区散装水泥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法规讲座,工作经验交流学习,推动整个队伍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工作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墙材革新工作考核办法》,《自治区散墙系统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等指导性文件,量化工作标准,强化工作考核,加强工作指导。经过努力,全区各地散装办工作状态都有所提升。各地散装办已经逐渐形成了自我考核和评价的意识,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

  在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工作中,新疆散装办始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资金征缴工作。2011年,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缴的额度比上年翻了一番,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明确资金支持,自治区散装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领域。2012年5月22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经信委正式联合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新财建【2012】198号)。

  2012年,新疆散装办将把重点放在混凝土和砂浆城市“禁现”和农村、团场“推散”上来。扩大“禁现”城市数量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发展水平。

  2011年,乌鲁木齐市供应散装水泥68.57万吨,散装率76.4%,2011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率达100%。2011年生产预拌混凝土969.67万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28.96%,使用散装水泥242.78万吨,综合利废457.56万吨。目前全市混凝土生产规模近3000万立方米,拥有各类搅拌车1083辆。

  在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方面,乌鲁木齐市散装办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作为是发展散装水泥强有力的催化剂。通过征收工作,不仅宣传了散装水泥事业的重要性,同时也使用户的观念由让“我用散到我要用散”,有了质的飞跃。在加大征收力度的同时,积极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使之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加大对水泥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修,散装水泥建设项目的货款贴息,散装水泥新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投入有100万左右。2008年为大力推广预拌砂浆行业,乌鲁木齐市散装办特别向财政申请专项支出300万元,用于预拌砂浆的开展和试点工程的使用。之后的几年中,每年都有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通过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扶持政策,让企业看到了政府对这项事业的态度,看到了希望,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发展。

  为做好预拌砂浆的推广工作,乌鲁木齐市散装办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预拌砂浆技术规程》,并组织宣贯培训。配合自治区造价总站,做好预拌砂浆定额编制工作及价格信息的发布。

  乌鲁木齐市散装办还强化行业协会作用。协会内涉及九个行业,并以行业为单位各自开展工作。混凝土行业协会是其中一个行业分支,各会员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团体,制定了自律公约,规定了相关的制度。协会成立以来,大量工程争议经协会积极协调,均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围堵工地等极端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工期,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通过行业自律“互相救助”机制,行业协会每年协助会员单位收回欠款近千万元,成员单位通过加入协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实惠,行业协会在为企业维权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得到了各成员单位的肯定和认可,提高了行业协会的公信力、凝聚力,增强了成员单位对行业协会的向心力和吸引力。同时,乌鲁木齐市散装办把服务职能与协会工作充分结合。为保证预拌混凝土车辆市区通行,自一九九六年就与市交警支队协调,每年为混凝土运输解决市区通行证。今年由于道路建设,交通压力过大,交警支队对混凝土车辆进行了限制,只给发400张市区通行证,占所有车辆四分之一。为公平公正,散装办把400张全部交给协会,由协会讨论分配。为提高整个行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协会把加强培训作为工作重点。举办一些新标准新规范的培训班。2011年7月、11月,与中国建科院培训中心、自治区散装办举办了两期混凝土新标准培训班,两期培训人数近200人。2012年初举办了经理级的培训班,在协会内受到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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