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停?什么时候停?全国水泥错峰停窑计划汇总!
近日,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陕西、河北、河南等地已发布最新版水泥行业错峰生产通知。
各省份详细信息如下:
黑龙江:150天
2021年1月14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因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安排好错峰生产。
通知明确了通用水泥和特种水泥的错峰生产安排:
通用水泥:每年自10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实行常态化错峰生产,各企业根据生产安排和熟料储备情况,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开展年度错峰生产,错峰时长在完整供暖期内不能少于连续5个月。
特种水泥:每条生产线停窑时间由属地市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自行确定,但全年错峰时间不应低于5个月。
通知还明确,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达到设计处理数量的(设计处理量以企业向环保环评部门报各批准的项目可研日处理垃圾量为准)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
陕西:110天
陕西省水泥行业协会近期印发《关于做好2020—2021年陕西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省水泥生产企业开展2020—2021年错峰生产。
按照错峰生产工作安排,关中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冬季错峰生产80天,夏季错峰生产30天。
错峰时间不足的,应通过与当地非电石渣生产企业“错峰置换”或采取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时间补足错峰时间的办法参与错峰生产,全年错峰时间不少于100天
陕南地区,属非采暖地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应严格按照属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降低生产负荷,参照关中地区制定错峰生产方案。
河北:160天
近日,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印发了《河北省水泥行业2020-2021年高质量发展差异化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显示,河北省错峰生产时间从2020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4日,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两个阶段进行,全年错峰总目标天数在此期间内计算,不跨此期间计算。
全省年度各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停产总天数目标为160天。釆暖季错峰停产天数不少于105天,非釆暖季错峰停产天数不少于55天。
釆暖季错峰生产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15日
错峰生产范围: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
非采暖季错峰生产时间:2021年3月16日-2021年11月14日
错峰生产范围: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
通知原文如下:
河南:60天
水泥熟料绩效分级A级企业和粉磨站绩效引领企业 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实施自主减排。
水泥熟料绩效分级B级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实施限(停)产。
其他水泥熟料企业和粉磨站2021年1月和3月停产,2月生产
生产期间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的限、停产措施。全省砖瓦窑企业2021年1月至3月实施停产管控。
宁夏:100天
一、错峰生产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10日。
二、错峰生产范围: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方案》中针对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置换,要求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不能停窑的,应当主动寻求与区内非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合作。
由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在非错峰生产期间增加停窑时间予以置换补偿,未能达成错峰置换的,必须按照错峰生产的有关规定停窑。
参与置换的非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增加的停窑时间必须在冬季错峰停窑后连续进行,即增加的停窑时间与冬季错峰合并实施。
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置换的对象必须是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且全年稳定运行。
单条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产能利用率低于30%(及实际开窑时间低于100天)的,不得参与置换(因长期与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产能置换而停窑的生产线除外)。
山西:150天
近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
错峰生产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错峰生产行业:包括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
通知原文如下:
新疆:150天
1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
自冶区(含兵团)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
各地州(师)市错峰生产时间如下:
1.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哈密市、伊犁州(直)、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巴州、阿克苏地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3.克州、喀什地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
4.和田地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通知原文如下:
江苏:不少于60天
近日,江苏省建材行业协会印发了《2021年江苏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及核查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江苏省内23家熟料企业(涉及39条生产线,年熟料产能约5500万吨)
2021年停窑总天数不少于60天。
其中:春节期间(1月1日——3月31日)停窑30天;梅雨高温季节(6月1日——8月31日)停窑15天。
通知原文如下:
贵州:100天
12月29日,贵州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实行错峰生产。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度贵州省生产硅酸盐水泥熟料的生产线,每条线停窑时间为100天,一季度不少于40天,二季度不少于20天,三季度不少于20天,四季度不少于20天。
通知原文如下:
青海:180天
2020年12月25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青海省2020-2021年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
要求新型建材、共和县金河、海西化工建材、格尔木宏扬4家水泥企业累计停窑时间4个月,其余企业累计停窑时间6个月。
计划外的停窑不计入错峰生产时间,连续半个月以上错峰停窑方可计入错峰生产时间,鼓励同开同停。
甘肃:90天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2020-2021年度甘肃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
要求各市州按照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水泥错峰生产工作。
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按计划停产90天。
范围为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吉林:120天
近日,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吉林省2020-2021年采暖期实行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
吉林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
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全面实行错峰生产
山东:120天
日前,山东省水泥协会发布《山东水泥企业2020-2021年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时间:4个月(2020年12月1日-2021年3月31日)
实施对象:山东水泥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
通知原文如下:
内蒙古:120天
1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351号)要求,下发了《2020—2021年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
通知要求,此次错峰生产的实施范围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自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4个月停窑错峰生产。
云南:30天
日前,云南省水泥协会发布了关于云南省水泥企业春节错峰生产的指导意见,明确实行春节期间错峰停窑限产工作。
全省春节错峰限产不低于30天(单线企业停窑不少于30天;双线企业每条线停窑不少于25天)。
原文通知如下:
编辑:何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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