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所有保障房项目10月底前开工
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期工作推进会传出消息,今年10月底前,全区2011年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全部开工。会议要求,今后几个月内,全区各市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开工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将被约谈、问责。
今年上半年,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不快的情况,引起了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快开工步伐,当日参加会议的共有300多人,包括全区14个市的分管副市长,各市的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房产局、房改办)的负责人,以及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会议通报,截至今年6月底,2011年项目已开工建设11.9万套,开工面积82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8.4亿元,开工率为48.27%(不含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其中,河池、柳州、贺州、南宁、来宾、梧州6市开工率超过了50%。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明确,今年11月底前,所有的保障性安居住房工程必须开工建设。现在,距离住建部要求的开工最后期限不到5个月,广西如何完成今年保障房的开工任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个别市、县住房保项目建设进展较慢、具体项目建设用地落实难等问题,当日的推进会要求,全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区2011年项目要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该负责人介绍,今后,各市县每月都要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进度排名情况,并在年终按考核问责办法进行考核。自治区住建部门将对各市2011年项目和往年开工的续建项目进行全面巡查,并要求各市对所辖县区派驻巡查员,督促指导各地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对项目进展缓慢的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督导、约谈直至问责。
记者获悉,为了解决目前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困难,今后全区将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利用银行贷款、信托基金、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并通过BT(建设、移交)、PPP(公私合营)等建设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广大市民关心的保障房住房质量问题,全区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各地研究保障性住房建设、设计导则,严格按建设程序和户型小、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的标准建设,并加强对设计、施工安全质量的过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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