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快城乡一体化 多地推广“禁现”

成都日报 袁筱 · 2011-06-21 00:00

  都江堰

  明确“禁现”时间和范围,执法宣传双管齐下抓推散工作

  今年,都江堰市高度重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政策和措施,狠抓落实。今年1—5月该市使用商品混凝土38.9万立方米,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实现全部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强化依法推散 加强宣传培训

  今年该市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1至5月,该市陆续下发了《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限制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1年继续执行2010年中心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做到了“政策先行”,强化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的法规力度,提高了全民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识。

  除了强化依法推散,该市还加强宣传,积极开展推广培训。在今年5月举行的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期间,该市将部分宣传标语喷写在混凝土车和混凝土运送泵车上,成为长期、持久的宣传形式。该市还在今年5月召开了推广散装水泥培训会,参加培训的有市城乡建设局、市各国有投资平台公司与施工建设单位代表。与会者学习了国家、省、成都市与该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总结回顾了多年来开展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经验,强调了开展推广散装水泥对扬尘治理,减少城市污染等的重大意义。

  明确“禁现”时间和范围

  都江堰市将2011年推广预拌混凝土和推广预拌砂浆目标作为全市2011年民生工程目标细化分解到了各单位,要求在市区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

  在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方面,该市今年继续执行《都江堰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扬尘治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划定中心城区(包括灌口镇、幸福镇和城市北区、西区、新区、川苏园区等)六个区域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全面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此外,要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建设工程项目比例达到80%。为了实现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该市将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逗硬”执法。

  在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方面,该市划定了范围和时间将中心城区(包括灌口镇、幸福镇、滨江街道、玉堂镇)、经济开发区、胥家镇、聚源镇、中兴镇、青城山镇、大观镇划定为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区域;规定区域从2011年7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1日全面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新津县

  抓好三个“加强”两个“加大”,多方位做好推散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今年新津县散装水泥使用率要达到49%;预拌砂浆使用量要至少达到2万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要至少达到15万吨。

  抓好三个“加强”,做好推散工作

  为实现今年散装水泥推广目标,新津县首先加强了专项资金的征管,提高资金的征缴率和使用效能。2011年该县采取有力措施,调整工作机构,改进工作思路,加强监管机制,加大稽查力度,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配合,足额征缴专项资金,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认真研究改进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影响和带动社会资金对散装水泥设施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推散的调控作用。

  与此同时该县加强宣传力度,多途径宣传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节约资源、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美化环境、提高工程质量方面的好处。一是通过建设局每月召开的全县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讲散水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通过设立宣传栏、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市民对散装水泥的认知;三是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四是通过报纸、电视、公众场合的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将国家关于散装水泥的方针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此外该县还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建设局科室内部联动,形成职能部门监管合力;以施工现场“禁现”为重点,对辖区内的报建工程项目,由建管、安监、质监、执法等部门共同开展巡查,加大违规项目监管和查处力度。对违规项目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重处,并记入相关责任企业的不良行为。

  加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力度

  新津县今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禁止城市规划区和重点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新津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县经济和发展局、环保局等六局于5月11日联合发文,分步骤在全县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从今年7月1日起,在县城规划区内的较大规模建筑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工程,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从明年1月1日起,在花源镇、普兴镇、兴义镇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从明年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与此同时,新津县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管理,为全面使用散装水泥奠定物质基础。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监管是2011年新津县推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新津县要求从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质证书,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是经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的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和未经公告的企业,不得向建筑市场供应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同时,加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使用散装水泥的监管,确保企业100%使用散装水泥。

  金堂县

  以治理“工地乱象”“扬尘污染”为抓手

  务求全面高效开展推散工作

  2010年,在市散办的关心和指导下,金堂县散水推广工作圆满完成市散办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获得了2010年度全市散装水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殊荣。以此为契机,2011年,在金堂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金堂县建设局继续以开展整治“工地乱象”、“扬尘污染”等工作为抓手,结合市散办下达的2011年目标任务,务求全面、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禁现”范围内,预拌混泥土使用率达100%

  今年,金堂县散装水泥使用率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该县划定“禁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使用预拌混泥土覆盖率达100%。

  金堂县建设局结合各项专项检查、扬尘日常巡查进一步扩大了检查面,增强了执法力度,组织相关职能科室采取深入工地,加大对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设置移动站、临时站的执法检查力度,出动检查人员140余人次,车辆60余驾次,对新开工项目的检查率达到100%,对违规搭设的移动站发出整改通知书,对现场搅拌混凝土和使用袋装水泥工地进行了处罚。

  今年以来,结合该县场镇改造、土地整理、新农村聚居点建设,金堂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将散装水泥宣传资料通过各政府平台公司、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发放到各项目施工工地,逐步使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向农村延伸。同时复印了大批政策文件宣传资料,在日常检查工地的同时向工地发放;对临街的工地,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工地醒目位置悬挂散装水泥宣传标语。

  重点做好“依法兴散”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奋力推进”两个加快“为主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建丘陵地区城乡统筹示范县为中心,以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工作为出发点,以协调服务企业和社会为宗旨,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兴散,不断提高我办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金堂县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按照工作部署,今年该县将进一步加强城区的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和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工作,以点带面,逐渐推广普及;进一步加大对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常态宣传工作。

  与此同时,继续做好“依法兴散”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针对该县预拌混凝土市场“市场小、竞争大”的特点,继续做好“积极引导、大力协调、合理规范、有序发展”的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该县将继续以宣传为突破口,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准则,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行政执法管理。

  龙泉驿区

  狠抓源头管理建立部门联合机制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幸福龙泉和田园龙泉,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生态环境建设,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散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散办的指导下,进一步总结了历年工作经验,开拓了散水推广工作的新局面。

  “十一五”推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

  “十一五”期间,龙泉驿区散装水泥使用总量净增长了24万吨;使用率提高了50个百分点;截至去年年底,本地注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共6家,搅拌站10个,搅拌车130台,泵车20台,其生产能力达200多万立方米。为改善该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田园龙泉做出了贡献。

  在“十一五”期间,该区累计使用散装水泥约66万吨,预拌混凝土176万立方米,相当于节电475万千瓦小时、节煤0.51万吨、节水79.2万方、减少水泥损失2.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0.28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0.4亿元,为提高工程施工效率,构建“两型”社会,推进节能减排,建设幸福龙泉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与此同时,该区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全社会“推散”意识不断增强。自该区出台《龙泉驿区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以来,进一步明确了各行政主管部门在散装水泥管理中的职能职责,积极引导了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不断增强了全区推散自觉性。

  四大举措实现新目标

  为实现该区推散工作目标,该区将在今年首先强化政策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狠抓源头管理。结合该区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政策法规执行力度,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散装水泥及其延伸产品市场秩序,建立奖惩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杠杆作用;切实抓好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项目控制价评审及项目招投标备案等环节,提高散水使用源头管理工作效率。其次优化规划布局,加大推散力度,明晰“禁现”范围。紧密结合龙泉驿区战略功能区,优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需求、本着集约节约、集中布局的原则,合理布局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业。不断拓宽散水使用范围,全力促进推散工作城乡统一。明确该区“禁现”范围,并逐步扩大禁现内容和范围。

  此外该区还将加大散水工作宣传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充分发挥涟漪效应。通过发挥宣传的广泛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舆论的导向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充分发挥该区散水办的中枢作用,建立健全与建设、规划、公安、交通、环保、法制办等行政主管部门间的长效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通过树立使用散水、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的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工程辐射效应,有效推进散水事业发展。

  与此同时还将加强资金征管,强化配套服务,优化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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