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中心城区将率先使用干混砂浆

2011/05/13 00:00 来源:中山商报

继2009年中山市成为全省率先实现预拌混凝土普及使用的城市之后,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期中山市将分步实施普及使用预拌砂浆,率先在中心城区推广干混砂浆。对违规进行现场搅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将按照每吨砂浆300 元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 ......

  2009年,中山市成为全省率先实现预拌混凝土普及使用的城市,今后将推广普及使用预拌砂浆。2011年5月1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近期中山市将分步实施普及使用预拌砂浆,率先在中心城区推广干混砂浆。对违规进行现场搅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将按照每吨砂浆300元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

  预拌砂浆有助节能降耗

  根据《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山市将进一步推广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的开展。2009年,中山成为全省首个在城乡范围内普及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城市,但各种砂浆仍存在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搅拌的现象。根据《规定》要求,中山市将在继续抓好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基础上,推行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砂浆,实现节能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工程质量的最终目的。

  “预拌混凝土、砂浆一旦普及使用,市民印象中尘土飞扬、噪音扰民的建筑工地将成为历史。”市住建局散装水泥管理站副站长杜华安重点介绍了预拌砂浆的优势。预拌砂浆生产具有科学实验室试配、严格性能检验、精确计量设备等特点;还能根据用户不同的需求生产出具有防水、保温、隔热等性能的特种砂浆,满足不同的施工工艺;具有占用施工场地小、噪音小、粉尘排放量小等优点。据介绍,觉见预拌砂浆有两种,一种是干混砂浆,需要设立专门设备的生产基地;另一种湿拌砂浆,可以由现有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提供。目前,中山市有20多家预拌混凝土企业。

  违规现场搅拌将受处罚

  记者采访了解到,中山市将在今年内以《规定》为依据,制定《中山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干混砂浆生产企业5年的设点规划。现有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生产适合建筑工地使用的各种性能的湿拌砂浆。

  根据《规定》,擅自使用袋装水泥、袋装普通预拌砂浆的,按每吨300元标准处以罚款;使袋装水泥、袋装普通预拌砂浆数量无法以计算的,按建设项目规模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

  对于擅自现场搅拌砂浆的建设工程,按照每吨砂浆3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使用砂浆数量无法计算的,按照建设项目砌筑面积或者抹灰作业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

  小知识

  干混砂浆,是建材领域新兴的干混材料之一,据广东省标准「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J/T15-36-2004」的定义为:干混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以水泥为主要胶结料与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加强材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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