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行业自律监督检查办法出台/
记者从黄冈市混凝土协会第一次技术进步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全面提高黄冈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科学发展能力,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监管机制,维护该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省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黄冈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行业自律监督检查办法出台。
据悉,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应满足生产的基本条件、诚信建设、质保体系建设及运行、生产与试验设备管理、原材料质量控制、试验与生产质量控制、企业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及节能减排措施。
黄冈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杨晓明称,监督检查将实行量化计分方式,实行年度内动态计分、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周期为每年度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监督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结果。监督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监督检查结果报市住建委并与每年一度的资质考核、信用评价、优秀企业评选、资质升级进行联动。
凡监督检查被评定为优秀、合格的企业通过当年资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结果为优秀的企业,在黄冈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红榜公布,并优先推荐行业评先;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列入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
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企业,应当责令三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限内暂停新接业务,不得新申请资质,整改期限届满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监督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企业,依法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黄冈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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