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出台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规划布局和备案管理办法/
为加快预拌砂浆发展,防止生产项目盲目重复建设,保持预拌砂浆生产行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日前出台了《关于盐城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规划布局和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确定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规划布局原则、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建设条件和新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评审原则,对新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申请、评审报批、预拌砂浆生产项目报建、企业备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提出了到2015年盐城市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规划布局方案。2011年底前,盐城市区原则上拟新批准建设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4-5家企业,加上2009年已建成和已批准建设的各1家,市区合计批准建设预拌砂浆生产企业6-7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90-220万吨,有条件的县(市)力争各建设1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到2015年底,东台、大丰市合计各建成不超过3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其他各县合计各建成不超过2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2012-2015年是否再批准新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以及其数量和规模,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再行研究确定。单个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为:盐城市区不低于30万吨,各县(市)不低于20万吨,散装干混砂浆发放能力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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