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
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优势明显
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新建、扩建拆迁或维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成为城市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每1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将产生500吨-600吨建筑废弃物,每拆除旧楼1万平方米就产生近万吨建筑废弃物。
目前,我国建筑废弃物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近几年来,各城市的建筑废弃物的处理方式除了自发的建设工程回填利用和填海、填洼地外,绝大部分是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填埋场。不少城市环卫部门在城市建筑废弃物回收、运输和处理方面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随着对可再生能源材料的了解,城市的建筑废弃物是可以充分地回收再利用,可以重新“变”为新型的节能型建筑材料。回收的建筑垃圾经过拆解、粉碎工序后,再加入特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建筑砖料,无论在硬度、韧性、重量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如深圳中信华威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塘朗山建筑废料综合利用厂一期目前对建筑垃圾转化处理技术水平已可使转化率达到85%以上,其主要成分混凝土块、砖渣、加气轻质砖块、废木屑都可以100%进行转化,废玻璃、废纸品、废塑料编织袋及金属材料可回收再利用,只有少部分混合泥土及其他杂质暂时不能进行转化,如在拆迁、装修、运输时事先分拣分类,转化率可达到95%以上。
建筑垃圾处理应形成产业链
专家分析,合理利用建筑废弃物不仅环保节能,而且其中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粗略估算,到2020年,我国至少新产生建筑废弃物300亿吨,如将其中50%转化为生态建筑材料,将创造6000亿元的经济价值,而其社会效益将更为可观。建筑废弃物被作为再生资源可成为资源循环的新起点,今后必将会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加工利用,不但能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同时还可以降低垃圾排放,正可谓“一举两得”。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工作,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如果只是利用某一种建筑废弃物生产单一产品,其附加产值也不会太高。要高效处理和利用建筑废弃物,发展循环经济就必须要形成完整的建筑废弃物处理产业链。
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化、产业化,大力推进建筑节材工作,是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将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纳入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内容,建立一个企业管理、政府监督、法律保障的公平竞争平台,将建筑废弃物的收集、分拣、回收、储运、处理、再生利用、产品经营等一体化,形成产业链,才是实现建筑废弃物变废为宝的有效途径。
有关专家认为,根据地区特点,有效选择一家企业负责建设、运营建筑垃圾处理厂,既能节约社会资源,也减少建设管理成本。建筑废弃物收纳场的建设必须把重点放在综合利用上,即以利用为主,收纳为辅的原则。对进入收纳场的建筑废弃物先进行综合利用转化,再将技术暂无法达到转化要求的残渣进行收纳。
美国把建筑废弃物作为新兴产业培育
美国把处理建筑垃圾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领域来培育,其主要做法有四个方面。除了综合利用、分级处理和法律规范以外,还有“四化”管理。所谓“四化”即建筑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美国对减量化特别重视,从标准、规范到政策、法规,从政府的控制措施到企业的自律行为,从建筑设计到现场施工,从优胜劣汰建材到现场使用规程,无一不是在限制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鼓励和奖励建筑废弃物“零”排放。这种源头控制方式可减少资源开采、减少制造成本、减少运输、减少对环境的直接破坏,比长期实施的各种末端治理更为有效。资源化就是对不能避免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使其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
日本成熟法规促使建筑废弃物100%再利用
日本在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上取得较大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政策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1977年日本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将建筑废弃物视为建筑副产品,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1991年推出了《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混凝土块、沥青混凝土块、木材、金属等建筑废弃物,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成熟的法规帮助日本实现了建筑废弃物几乎百分之百的再利用率。另外,日本科技厅已经把再生利用技术定为未来30年十大最新兴技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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