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进一步明确各区县预拌混凝土及砂浆“禁现”范围和时间/
成都市建委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进程的通知》,结合该市实际,对全市“禁现”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双流、郫县、温江、青白江、龙泉驿、新都、大邑、崇州、彭州、新津、邛崃、蒲江、金堂等区(市)县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在6月30日前将当地政府部门确定的“禁止搅拌混凝土”范围,执行时间表及落实措施报成都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
二是都江堰市作为世界遗产、风景旅游城市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按划定区域做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并划定区域从2011年1月1日起逐步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在6月30日前将划定的“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范围、执行时间表及落实措施报成都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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