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后用于混凝土砖瓦制品的骨料

中国环境报 · 2010-05-04 00:00

  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如何处理?针对这一问题,4月24日,沈阳市召开污泥处置技术方案审定会,原则通过《沈阳市污泥处置技术方案》,确定目前沈阳15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将利用电厂焚烧进行集中处理。污泥焚烧项目将于2011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污泥无害化处理是2010年初沈阳市十四届人大3次会议确定的3件大会议案之一。据介绍,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泥由污水处理过程所产生的固体沉淀物质组成,是水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副产物。污泥中的寄生虫、病原菌、重金属等随意弃放,将带来较严重的二次污染,对污泥进行减量、无害化处理处置是整个净化系统不可或缺的环节。

  目前沈阳市城区有污水处理厂15座,日产含水率80%的污泥约800余吨。预计在“十二五”期间,沈阳将日产1300吨含水率80%的污泥。当前全市污泥的主要出路是运送到东陵区祝家地区污泥排放场排放。

  据有关专家介绍,用焚烧方式处理污泥,是沈阳目前最现实的选择。焚烧后少量的泥灰可用于混凝土、砖瓦制品、路基路面的骨料和工程建设的回填土,真正实现了污水污泥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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