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这些“高大上”的组织,都是非法的!
为持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向社会公布第三批地方民政部门近年来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也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
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部分
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