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召开(送审稿)审查会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承担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制订任务,现已完成送审稿。2009年8月7日,主编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长沙组织召开了《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处朱浩主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建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林常青代表标准主管部门对审查会议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成立了叶可明院士为主任委员、白生翔研究员和杨承惁教授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专家委员会。编制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编制组代表汇报了《规范》编制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审查专家委员会对《规范》送审稿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
1、《规范》编制组为送审稿审查会议提供的资料齐全,内容翔实,数据可信,符合规范审查要求。
2、在《规范》制订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我国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设计、施工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借鉴了国际先进的标准规范,对一些重要的技术参数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同行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证。规范的送审稿具有科学性、先进性。
3、《规范》送审稿反映了我国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试验研究和工程实践的创新内容和实际经验,技术指标合理,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协调一致,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规范》送审稿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本规范的编制填补了国内空白,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二)
审查委员会对本《规范》送审稿提出了如下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
1、第4章“配合比设计及混凝土性能”应放到第5章“设计”之后。
2、建议本规范不设置强制性条文。
3、建议对第7章进行部分调整修改。
(三)
审查专家委员会对本《规范》送审稿无原则性意见分歧,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按照审查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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