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集料的技术问题

译自英国《CONCRETE》杂志 · 2009-11-05 00:00
  从2004年1月1日开始,混凝土用集料是否按照欧洲标准生产已经成为解除贸易障碍的重要因素之一。英国大约10%的集料出口。

  欧洲标准在描述集料的类型、规格、检测、质量保证、法律关系各方面都有比较大的改变。重要的是,来源于英国标准的欧洲标准的实施是从顾客的角度来看集料的性能在使用时是否有改变来判断的。目前英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对集料进行欧盟CE认证,但是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行CE认证。

  政府同意只有在要求提供CE认证信息时才提供,不需要每次交货时都提供。这就意味所有的集料制造商可以拥有CE认证的大数据库,典型试验、工厂生产控制信息、试验结果和产品性能。然而顾客在交货时却不能获得所有信息,除非顾客特别要求。

  再利用

  欧洲标准使得确定再生集料更加容易,同时苏格兰邓迪大学所做的研究已经解决了再生集料的实际应用问题并且证明在各种混凝土中均符合要求。那么为什么混凝土中使用再生集料还是极少的呢?
  有三个主要的原因,第一,总的经济情况没有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刺激,并且通常直接成本很高。第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这个问题也存在于集料供应中。由于没有市场,集料供应商不会冒很大的风险去投资再生集料。实际上垃圾处理规定并不允许在没有市场的前提下储备垃圾。但是如果没有供应量的保证下混凝土生产商是不能计划生产再生集料混凝土的。第三,对于不可避免的污染而言,再生集料用在其它方面比用在混凝土中更好一些。尽管再生材料在集料市场占相当多的比例,但是只有非常小的一部分用在混凝土中。

  危险物质

  在欧洲,为了提出建筑产品指令中三点基本要求而做了大量工作,涉及卫生、健康和环境。从混凝土的前景来说,这个主要是指测量来自于已完工程项目中允许存在的危险物质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潜在释放。

  集料,作为混凝土(半成品)的组分之一,不在要求范围之内,因为与环境直接接触的是混凝土结构,而不是它的组分。许多证据表明混凝土释放到环境中的危险物质是可忽略的。即使故意将危险物质加入到混凝土中,试验表明危险物质也是被固定化而不是释放出来。尽管如此,混凝土和集料都是在最外面的,因为大部分混凝土及集料都直接与土壤、地下水以及地表水接触。西迈克斯公司的代表正努力工作以确保规范要求和最终测试结果与集料对环境的威胁相对应。

  欧盟REACH法案

  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REACH)对集料也有影响。REACH是欧盟的一项法案,该法案强制要求企业证明其所用的化学品是安全的。REACH法案不包含那些无有意释放物质,仅由尺寸、形状和表面特征决定其功能的产品。集料似乎也不在包含的范围之内。然而,最初欧盟委员会和英国官方的健康与安全局建议将再生集料进行预注册作为一个防范措施,但是并没有明确要求。委员会后来改变了观点,现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考虑和决定再生集料是否必须正式注册还是完全不需要注册。

  下一代欧洲标准

  由于集料的欧洲标准是笼统的,所以针对不同的最终用途-混凝土、砂浆、沥青等又制定了各自不同的标准。这是一个切合实际的方法,因为每一种用途都有它特定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在别的地方可能就是完全不相关的。例如,对于混凝土来说集料的干缩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于沥青而言却不重要。不过不同的最终用途也存在相似的问题。就像任何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样,各自不同标准的发展将会导致对相同问题产生分歧。当同样的集料用在不同地方时,对集料的技术要求也不同。根据集料是用在混凝土中还是管基垫层中,其等级要求也稍有不同。大体上来说,粗细集料的分界线随着集料的最终用途不同而不同,混凝土是4mm,沥青是2mm,而管基垫层是6.3mm。

  最近负责集料标准的委员会做了很多工作来确定这些差异是否是必需的,是否应该采取更趋于一致的方法。许多差异都是标准发展过程中人为制造的,实际上这些标准有更多的一致性。粗细集料用4mm作为分界线的话,许多等级要求有可能就会普遍适用了。集料制造商的储存和管理就更容易些,购买一种集料用做不同用途的顾客也会得益。

  合格证明

  集料的合格标准一直在审查中。目前,大部分性能有限制值,然而有一种模糊的说法是六个月内集料90%的级配必须符合要求才是合格产品。早前用数据表示的合格标准已经不在用了。

  目前看起来将会制定出更实用的技术标准来。标准将提供三种合格评定的方法:一种是绝对方法,要求所有的数据必须满足限定值;一种是属性检测法,要求每15个样本允许0或者1个失效;还有一种方法是变量法,要求所有的数据都是基于平均偏差、标准偏差和限定值来评定。欧盟成员国可以根据性能决定采用哪种方法。

  建筑产品标准

  建筑产品标准(CPR)目前通过欧盟议会运作。它将取代建筑产品指令(CPD)。由于它是标准,所以无需法律授予,它将成为所以欧盟成员国的法律。这使得整个欧洲的建筑产品都有相同的执行标准。例如,欧盟的CE认证对于所有的成员国都是强制的。

  建筑产品标准也有其它方面的改变。基本规定增加了建筑物的耐久性和再利用。再利用完全是一个新的方面,因为直到现在CPD都只是关注产品使用过程,而对于产品的按照过程、拆毁过程或是使用后都没有关注过。认证机构将采用新的标准,电子版的CE认证也将被采用。

  2009年4月24日欧盟议会上第一次宣读了建筑产品标准(CPR),且进展很顺利。尽管如此,其采用的时间表仍然是不确定的(2009年6月的欧洲选举是受批评的),在2012年以前是不可能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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