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襄城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100%

中华建筑报 · 2009-09-15 00:00
  为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促进可持续发展,河南省襄城县建设局重视建筑节能工作的普及实施,从成立专门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执行标准,为建筑节能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襄城县颁发的《襄城县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章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把建筑节能项目纳入招标内容,不得甩项;质监部门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房产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销售时必须明示采用的节能标准和节能措施,否则不准销售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对未经节能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与此同时,该县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节能标准或没有节能措施的工程一律停工,外墙保温施工完毕后,由建筑节能办公室进行专项检查和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据统计,今年上半该县共审批节能建筑项目13个,总建筑面积7.28万平方米,实现了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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