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型墙材市场准入指导意见出台

中华建筑报 · 2009-07-21 00:00

  日前,郑州市建委、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郑州市新型墙体材料市场准入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未经确认和备案的新型墙材产品不得在建筑工地使用。

  《意见》规定,郑州市将对墙体屋面保温材料、可再生能源产品等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施行产品确认制度,市墙改部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管理。对于没有按照行业审核的内容进行建设、或达不到产品准入标准的,不予核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取得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的产品,可在全市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对产品认证证书施行年检制度,墙体屋面保温材料一年一检,可再生能源产品二年一检,年检不合格产品收回认证证书。

  《意见》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新型墙材项目,依据项目核准制度,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合作,抓好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手续不齐全的,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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