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2009/07/15 00: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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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建设局认真贯彻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强化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闭合监管,全面提高汕头全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上半年,散装水泥使用量36.8万吨,商品混凝土使用量40.3万立方米,新型墙材使用量13.8万立方米。

  一是加强工程节能全程监管。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加强工程全程监管,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设计节能要求进行施工;积极防治工程质量通病,解决屋面裂缝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备案和分项验收备案制度,并作为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

  二是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情况进行检查,促使有关单位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同时,高标准规划布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

  三是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全省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的要求,对市级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基本信息与能耗进行统计,并将在此基础上开展建筑能耗公示。

  四是加大建筑节能宣传。通过新闻、报纸、网站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举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培训,邀请专家深入讲解《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开展大型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地建筑节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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