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建筑抗震规范老房加固有标准

北京日报 · 2009-06-23 00:00

  记者22日从市规划委标办了解到,历时11个月的《北京市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规程》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审查,工作人员正根据专家意见做最后的修改完善。

  技术规程主要针对既有建筑

  “北京的抗震设防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抗震设防标准逐年提高,从而造成了本市既有建筑的抗震设防能力上的差异。”市规划委标办负责人介绍,新建建筑的相关国家标准已经多次修订补充,但对既有建筑的鉴定、加固标准远落后于新建建筑标准。去年四川地震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对既有建筑抗震设防能力高度重视,市规划委迅速成立了《北京市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规程》编制组,着手对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进行专项研究。眼下,送审稿已经完成,并通过了专家审定会审查。

  据了解,1989年底我国颁布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J11-89,并于199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凡按“89规范”设计的建筑,可达到预定的设防目标,而此次拟定的《北京市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规程》,“服务对象”主要就是1990年以前设计建造的各类房屋。

  学校医院为鉴定加固重点

  北京地处地震多发区。1976年唐山地震后,地震灾害引起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加强了地震科学研究,重新确定了北京地区的地震烈度。现在,北京18个区县中,除部分山区地震烈度按7度半设防以外,其它地区均按8度设防。

  “学校的教学楼及医院,横墙较少,开间较大,人口密度大,这些建筑要列入重点设防类。”这位负责人说,年代久远的老医院、老学校经过鉴定确定需要加固时,要在外墙四角、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等部位设置构造柱,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增加建筑抗震能力。

  有条件可采用消能减震技术

  这位负责人介绍,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收集当年的勘测报告、施工图纸、竣工图纸以及工程验收相关文件等原始资料,资料不全的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实测,以发现相关的非抗震缺陷。

  对于经过鉴定,确实需要加固的房屋,应优先采用增强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方案,有条件时可考虑采用消能减震技术或隔震技术,如在钢结构或混凝土框架结构中设置消能器,提高结构抗震性。

  据悉,有关人员正根据专家意见对《北京市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规程》做最后的修改,完善后上报批准即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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