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2009-06-02 00:00

  200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业和通信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进展,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43%,主要工业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有不同程度降低,工业节能量约2.1亿吨标准煤,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年,也是全面实施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九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第一年。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还在蔓延,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处在最困难时期,工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必须把工业节能降耗减排作为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促进落后产能淘汰,推动工业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是抵御金融危机冲击,增强企业竞争力,深化工业节能的重要措施。要抓住实施九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节能跨越式发展。一是结合实施九大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各行业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改造,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增加产能和盲目扩张。二是探索建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在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管理办法。对高耗能项目和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节能审查。三是充分利用市场需求减缓的有利时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禁止落后生产能力异地转移。分解落实炼钢、炼铁、焦炭、铁合金、电解铝、电石、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定期报告和检查制度,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二、加强行业分类指导,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政策机制,强化标准规范,促进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研究制定钢铁、建材、电子信息、军工等行业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推动相关行业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重视和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制定高耗能产品限额标准和设备能效标准。开展已颁布实施的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宣贯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启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重点对标龄10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复审,建立行业能效对标指标体系和标准。严格执行落后车辆淘汰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三是研究制订并发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四是积极开展“两高”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化应用试点和示范推广。编制发布《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加强重点用能行业和领域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大力实施“倍增计划”,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五是继续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行动,组织开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六是启动“十二五”工业节能规划编制专题研究。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工业节能指标考核体系,制定分行业重点节能工程方案。

  三、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能源消耗高、工艺装备落后、能源管理薄弱等问题,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推动企业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一是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开展能源管理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岗位培训,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管理师试点工作。二是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设备租赁等方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督促重点用电企业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倡导企业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用电效率。开展钢铁、建材、电信等企业节能自愿协议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节能自愿协议政策奖励措施。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开展工业节能咨询和项目服务,加快建立工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与服务体系。三是建立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优化产品制造流程,强化用能管理等措施,促进能源管理从强调单体节能转变到注重系统节能。四是积极督促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加快建设在线监控系统,切实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为数据信息收集和发布提供必要的保障。

  四、加大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力度,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加快研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优化生产过程,推动高耗能行业技术进步和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一是会同科技部联合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目录》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最佳技术导则》。加大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二是组织编制并发布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重点节能技术推广专项规划。加大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三是组织实施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组织实施钢铁企业烧结烟气脱硫工程技术示范和试点,加快钢铁等其他行业脱硫工程的建设。编制并实施电石法聚氯乙烯汞污染防治方案。四是大力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保技术和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

  五、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抓好工业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等资源节约工作,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污染、高效益、能循环、可持续的工业发展方式。一是加强工业、通信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编制工业、通信业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指南,研究制定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编制通则,制定印制电路热处理、丙烯腈、焦化、钢铁、火炸药、无机颜料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标准。二是继续推进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加快配套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研究起草《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条例》。三是推进工业和通信业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尾矿、炉渣、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实施冶金矿山尾矿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研究起草《尾矿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分行业创建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推动钢铁、水泥行业消纳固体废物,组织实施生态建材示范工程。抓好再生铜、铝、铅、锌回收拆解集散市场和重点利用工程,推动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是积极推动汽车零部件、大型工业装备、机电设备和产品再制造。继续推动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拆解利用相关工作,开展废旧手机综合利用试点,探索废旧手机回收渠道,规范废旧手机、废旧锂电池回收及综合利用活动。五是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配合财政、税务等部门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配套政策。六是对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和小、散的同行业企业进行合理规划,通过产业园区化,实现集中供热、供冷、供电、供水,废水集中处理的系统优化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七是积极推动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减少木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九是积极支持石化行业开展“责任关怀”活动。

  六、依法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按照《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完善工业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促进节能和综合利用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政策的落实。一是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烟气脱硫制酸、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尾矿综合利用以及余热余压和低热值燃料发电、以及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研究建立污染物减排激励机制。二是配合研究提出支持清洁汽车发展、节能空调、高效电机推广的经济政策。三是研究提出节能、节水、综合利用产品设备认定管理办法,配合税务主管部门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节能减排方面的企业债券,支协助开展节能减排的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研究。五是充分发挥各级工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建立行业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加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的指导。积极支持节能评估、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等服务机构建设,指导各级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节能协会、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等进一步做好技术推广、政策信息咨询和服务、专业知识培训、经验交流等工作。

  七、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培训和表彰活动

  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工业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通过表彰奖励先进,全面提高企业职工节能减排意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以节油节电和全民节能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节能环保知识,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推动工业和通信业各领域机关、企事业单位节能减排行动。加强工业节能减排教育培训。结合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发布全国统一的工业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大纲,针对各级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开展工业节能减排表彰先进活动和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试点活动。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相关要求,结合工业节能减排评价考核情况,对工业节能减排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组织好200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拟于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在上海、宁波等地开展节能环保博览会、工业节能减排论坛等活动,并举行工业节能设备(产品)展示、地区及企业节能交流、座谈等一系列活动。

  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各地区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切实抓好本地区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完善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地节能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能力和体系建设,强化对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工业节能降耗减排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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