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大措施推进墙材产业转型升级

中国建材报 董波 童桂香 · 2009-05-22 00:00
  5月5日,浙江省墙改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在会上提出,该省将通过“五抓”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全省墙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抓宣贯,继续做好《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实施工作。宣传要从扩面、延伸、创新上下功夫,将宣传覆盖面从领导机关延伸到基层,从城市延伸到乡村,从新墙材企业延伸到建设工地。转变农民思想观念,在乡镇(街道)和农村推广使用新墙材。在扩大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式的同时强化行政执法,重点做好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的落实工作,使墙改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积极开展试点,全力拓展应用工作,为各级政府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责任管理起好步、带好路。  

  抓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淘汰传统的烧结砖企业,通过改进工艺设备、改变原料成分、调整产品结构和加大余热利用等综合改造,基本做到“烧砖不用煤,制砖不用土”,能耗大幅下降,占地大量减少,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计划用3年时间,全省重组改造提升200家烧结砖企业,限制淘汰一批落后企业,继续关停20%的黏土砖瓦窑。通过项目推进、技术创新、政策扶持、品牌建设、质量管理和市场拓展等措施,促进新墙材产品的开发和企业的发展,加快区域协调发展。  

  抓服务,加强行业指导。继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对新型墙材企业(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使企业尽快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专项基金退还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补助资金,组织规模企业和龙头企业申报国债项目和省财政补助及科技创新等项目扶持资金,继续实施“一厂一策”政策,加快省级示范线建设,增强企业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做好信息指导服务,及时提供实用性信息,指导企业生产经营。  

  抓整改,加强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总结各地在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上好的做法及经验,总结专项基金对全省墙改工作的贡献和作用;整理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规范专项基金的管理,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加强专项基金征收,消除征收盲点,遏制减征、免征、缓征加剧的趋势;抓紧清理以前年度专项基金预收款,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加大专项基金的使用力度,增加科研开发、生产应用项目的投入;加强专项基金使用监督,做到专款专用。  

  抓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抓紧机构改革工作,明确行政管理职能,更好地履行《条例》确定的职责。结合今年工作重点,做好行政执法、税收政策、新型墙材技术、财务和统计工作的培训。加强交流学习,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强省际间的工作和技术交流,取长补短,促进全省墙改工作的开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凌云、省经信委资源处处长丛培江、省财政厅综合处处长郭昌林等到会并讲话,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主任金关标,副主任谢曦、于献青,以及各市县墙改主管部门、墙改办负责人160余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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