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实施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登记制度

2009/05/04 00:00 来源:

......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 2009年 5月1日起,宜春市正式实施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备案登记制度。这对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使用和管理,确保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全面推进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据悉,按照有关规定,今后宜春市各类新型墙体材料、各类建筑保温隔热体系及材料、建筑用外门窗及型材和玻璃、节能灯具、太阳能系列产品等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前均必须到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不具有《江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证书》和《宜春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备案登记表》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一律不得准予用于我市建筑节能工程。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09-22 10: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