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六建议引导建材行业发展

中国建设报 王洛 · 2009-04-15 00:00
  为充分把握好中央和省拉动经济、扩大内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迎接新一轮投资和建设高潮给建材行业带来的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引导全行业做好保增长、调结构、抓节能、促改革的各项工作,促进建材工业行业健康发展,云南省建材工业行业协会向省政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应对金融危机、做好2009年建材经济工作的6项政策建议。
 
  一是避免和防止借扩大内需之机盲目报批新上项目。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准确核算全省及本地区扩大内需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对水泥的需求量。避免和防止因重复计算、不准确计算或因扩大内需对行业需求的乐观预期,造成企业的投资热情加温,从而加大投资过热和产能过剩的风险。
 
  二是加强建材主要产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目前一些地区和项目业主不顾资源储量、能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造成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部分地区产能过剩。针对这一现象,为规范建材行业特别是水泥行业项目的投资行为,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违规项目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已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州、市、县、区,新上同类生产线项目时,布点的核准要严格把关。各地新上项目时,必须坚持等量淘汰落后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此全面提升整个云南水泥行业的竞争力。
 
  三是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促进建材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的检查、执行力度。原有的一些落后水泥企业改建为小粉磨站的问题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尽快研究和制定小粉磨站的退出机制,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在坚持合理布局、总量调控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新型干法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并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建材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是重点抓好水泥行业余热发电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完善余热发电工作的相关配套措施,要求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须在“十一五”期间内,全部采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和装备,逾期不安装应用的,按上年企业用电量的70%供电,其余部分实行差别电价进行调控,以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实现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五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要结合全省各地扩大内需重点项目的要求,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通过调整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和消耗资源结构,大力提高产品质量,不断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六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政服务和信息共享作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扩大内需的实际需求,适时修订和调整建材工业发展规划,细化建材工业的发展规模、结构、速度等主要目标,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同时,应定期公布项目核准等信息,并对全行业投资动态、投资倾向、投资效果等进行分析汇总,增强信息的影响范围和深度。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和信息共享,更好地引导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推动云南建材工业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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