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加强住宅外墙防水质量管理保修5年

2008/10/21 00:00 来源:

......

  近年来,大连市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初见成效。昨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曲平表示,为从源头上杜绝渗漏等房屋质量通病,目前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已责令拆除问题填充墙1.6万余平方米。此外,住宅外墙面防水保修期要求为5年。

  据曲平介绍,近年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本着末端发现问题、源头进行解决的原则,逐步达到彻底根治质量通病的目的。通过对投诉较集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现,2001年至2003年期间,天棚抹灰脱落引发的质量问题投诉约占房屋质量投诉总量的50%。

  为此,从2003年开始,质监站开始推广清水混凝土工艺,取消了天棚抹灰,从源头上遏制了因天棚抹灰层施工质量不达标而产生裂缝、空鼓、脱落等质量通病问题。从此,2004年以后大连竣工使用的住宅工程就再未发生因类似问题引发的投诉,去年此类问题引发的投诉进而降低为零。

  2004年至2005年间,因墙体透寒、长霉斑等问题引发的投诉又成为房屋质量投诉的焦点,占投诉总量的44.6%。为此,相关部门于2005年制定了关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若干规定,并与去年开始强制实行外墙外保温体系。同时,借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年之机,通过采取住宅分户验收,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实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责任制、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等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墙体透寒、长霉斑等问题。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取得明显效果,截至目前,市区内新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工程,因墙体透寒问题产生的投诉只有1件。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质量通病防治的成果,今年,大连市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和治理力度,全市共检查在建住宅工程1213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3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60份,对发现砌筑中存在较多问题的112道、面积为16,330平方米填充墙责令拆除并重新砌筑;经复查符合要求后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有效促进各责任单位质量通病防治意识和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此外,曲平表示,按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子才可以交付使用。如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属违法行为,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购房者可拒绝领取钥匙。

  同时,曲平介绍,房屋也有保修期限。根据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基础设施、房屋基础、主体结构保修期为其设计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及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09-26 04: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