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10月起部分县市区禁用掺废烧结实心砖

2008/08/2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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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下发的《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市区、邢台县和沙河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禁止设计掺废实心砖(含粘土实心砖),统一改用非粘土烧结多孔砖、非粘土烧结空心砖和混凝土多孔砖等新型墙体材料,以进一步提升“禁实”工作层次,实现建筑节能65%的目标。

  建筑领域普遍采用的粘土烧结实心砖和掺废实心砖,不仅耗费大量的土地资源,破坏耕地,而且浪费能源,污染环境,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难点之一。市政府此次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下发《通知》,目的就是要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发展。《通知》指出,非粘土烧结多孔砖、非粘土烧结空心砖、混凝土多孔砖、掺废50%以上的多孔砖(孔率≥25%)、各种砌块和轻质板材等新型墙体材料,是政府部门大力倡导使用的建筑材料。

  根据《通知》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上述县(市、区)将禁止使用掺废烧结实心砖,正负零以下主体结构允许设计使用掺废50%以上的烧结实心砖,鼓励发展CL节能抗震结构、轻框结构等新型节能建筑体系。自2009年6月1日起,其它县(市、区)城镇规划区内,将全面禁止设计、使用以粘土为主要材料的实心砖,统一改用烧结多孔砖、掺废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各种砌块和轻质板材等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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