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对2008年度建筑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整

2008-08-20 00:00
  为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合理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维护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近期,即墨市组织市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对定额规定的地方建筑材料价格进行了详细调查和综合分析,取定了2008年使用地方建筑材料价格。本次价格调整共涉及砖、沙、石子等22种地方建筑材料,自2008年4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参照执行本价格;2008年4月1日以后仍在建部分工程参照执行本价格。现已签定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的,按照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已经结算完毕的工程,不再作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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